《大明王朝1566》中各人等官职
一、皇室
朱厚熜 现任皇帝。
朱载垕 裕王(内定太子),后即位皇帝。
朱翊钧 裕王世子。
陈妃 裕王正室。
李妃 裕王侧室。
二、太监
吕 芳 司礼监掌印太监。
陈 洪 司礼监首席秉笔太监东厂,后升掌印太监。
黄 锦 司礼监秉笔太监,后升首席秉笔太监。
石公公 司礼监秉笔太监。
孟公公 司礼监秉笔太监。
杨金水 江南织造局兼浙江市舶司总管太监。
冯 保 东厂提督太监,后为世子大伴。
李 玄 新安江河道监管。
三、大臣
严 嵩 内阁首辅
徐 阶 内阁次辅,户部尚书,后升首辅。
高 拱 内阁阁员,户部侍郞,后应升吏部尚书。
张居正 内阁阁员,兵部侍郞,翰林院掌院学士,裕王府侍读。
严世蕃 内阁阁员,吏部侍郞兼工部侍郞。
李春芳 内阁阁员,应兼兵部尚书。
徐 璠 工部侍郞。(徐阶之子。)
胡宗宪 浙直总督兼浙江巡抚挂兵部尚书衔。
赵贞吉 江苏巡抚,改浙江巡抚兼江南织造局、浙江市舶司总管,后升内阁阁员,户部尚书。
罗龙文 通政使司通政使(大概)。
鄢懋卿 刑部右侍郎,两淮巡盐吏。
郑泌昌 浙江布政使,后升浙江巡抚。
何茂才 浙江按察使,后升浙江布政使兼按察使。
谭 纶 裕王府詹事,升浙直总督府参军,后升浙江按察使,南直隶巡抚。
马宁远 杭州知府。
高翰文 翰林院编修,升杭州知府。
海 瑞 南平教喻,后升淳安知县,改兴国知县,升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
王用汲 昆山知县,改建德知县,后升督察院御吏。
田有禄 淳安县丞。
常伯熙 原淳安知县。
张知良 原建德知县。
李清源 国子监司业。
周云逸 钦天监监正。
邹应龙 都察院御吏。
四、军官类
戚继光 浙江总兵(台州总兵)
蒋千户 浙江按察使司衙门千户。
徐千户 浙江按察使司衙门千户。
朱 七 北镇抚司十三太保之一,分管诏狱。
齐大柱 桑农,后为戚家军军官,后为北镇抚司十三太保之一。
王牢头 淳安县衙大牢牢头。
赵班头 淳安县衙班头。
张书吏 淳安县书吏。
五、其他类
李时珍 太医院太医,后为走方郞中。
沈一石 浙江丝绸商。
井上十四郎 倭寇头目。
井上十三郎 倭寇头目。
蓝道行 朝天观道士(蓝神仙)。
一、皇室
朱厚熜 现任皇帝。
朱载垕 裕王(内定太子),后即位皇帝。
朱翊钧 裕王世子。
陈妃 裕王正室。
李妃 裕王侧室。
二、太监
吕 芳 司礼监掌印太监。
陈 洪 司礼监首席秉笔太监东厂,后升掌印太监。
黄 锦 司礼监秉笔太监,后升首席秉笔太监。
石公公 司礼监秉笔太监。
孟公公 司礼监秉笔太监。
杨金水 江南织造局兼浙江市舶司总管太监。
冯 保 东厂提督太监,后为世子大伴。
李 玄 新安江河道监管。
三、大臣
严 嵩 内阁首辅
徐 阶 内阁次辅,户部尚书,后升首辅。
高 拱 内阁阁员,户部侍郞,后应升吏部尚书。
张居正 内阁阁员,兵部侍郞,翰林院掌院学士,裕王府侍读。
严世蕃 内阁阁员,吏部侍郞兼工部侍郞。
李春芳 内阁阁员,应兼兵部尚书。
徐 璠 工部侍郞。(徐阶之子。)
胡宗宪 浙直总督兼浙江巡抚挂兵部尚书衔。
赵贞吉 江苏巡抚,改浙江巡抚兼江南织造局、浙江市舶司总管,后升内阁阁员,户部尚书。
罗龙文 通政使司通政使(大概)。
鄢懋卿 刑部右侍郎,两淮巡盐吏。
郑泌昌 浙江布政使,后升浙江巡抚。
何茂才 浙江按察使,后升浙江布政使兼按察使。
谭 纶 裕王府詹事,升浙直总督府参军,后升浙江按察使,南直隶巡抚。
马宁远 杭州知府。
高翰文 翰林院编修,升杭州知府。
海 瑞 南平教喻,后升淳安知县,改兴国知县,升户部云南清吏司主事。
王用汲 昆山知县,改建德知县,后升督察院御吏。
田有禄 淳安县丞。
常伯熙 原淳安知县。
张知良 原建德知县。
李清源 国子监司业。
周云逸 钦天监监正。
邹应龙 都察院御吏。
四、军官类
戚继光 浙江总兵(台州总兵)
蒋千户 浙江按察使司衙门千户。
徐千户 浙江按察使司衙门千户。
朱 七 北镇抚司十三太保之一,分管诏狱。
齐大柱 桑农,后为戚家军军官,后为北镇抚司十三太保之一。
王牢头 淳安县衙大牢牢头。
赵班头 淳安县衙班头。
张书吏 淳安县书吏。
五、其他类
李时珍 太医院太医,后为走方郞中。
沈一石 浙江丝绸商。
井上十四郎 倭寇头目。
井上十三郎 倭寇头目。
蓝道行 朝天观道士(蓝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