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在9月27日发布了《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最新公告,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该公告中按照“鼓励创新、规范有序、服务为本、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原则,对共享单车的发展定位、行政监管体制、车辆总量控制、停放秩序管理、企业运营要求、用户行为规范、社会共建共治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
根据《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如果无视用户实际需求与道路设施承载能力,无序竞争投放共享单车,最高可处以5万元的罚款。与此同时,经营企业未落实停放管理要求,共享单车违规停放,影响市容环境或者妨碍通行的,城管、公安交警部门可依法实施代履行、相关费用由经营企业承担。
文明使用共享单车有九项要求:
1、骑共享单车者不可在车道逆行。
2、骑共享单车违反规定载人者。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4、通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
5、进入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6、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
7、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8、非法占用、改装车辆。
9、故意损毁车辆、停放设施
根据《广州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如果无视用户实际需求与道路设施承载能力,无序竞争投放共享单车,最高可处以5万元的罚款。与此同时,经营企业未落实停放管理要求,共享单车违规停放,影响市容环境或者妨碍通行的,城管、公安交警部门可依法实施代履行、相关费用由经营企业承担。
文明使用共享单车有九项要求:
1、骑共享单车者不可在车道逆行。
2、骑共享单车违反规定载人者。
3、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4、通过人行横道未下车推行。
5、进入高速公路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区域。
6、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
7、违反规定停放车辆。
8、非法占用、改装车辆。
9、故意损毁车辆、停放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