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扶!
每看一篇这样的文章!心中百味杂陈!
扶了,怕被讹诈而倾家荡产而无处喊冤!
不扶,垂危之人生命消失而使良心难安!
为何!
才出的民法,可能我不了解!没看给出讹诈之人的具体明确、强力打击的惩罚处施!只看到惩罚犯罪的年龄下调,而没看到!把讹诈之人,在污陷做好事人即使没有成功,而污陷产生社会负面效应,和可能污陷成功,让做好事之人,有可能倾家荡产的可能。好人后悔万分而失去善心!
个人认为!这类人必须在污陷后,不管成不成功,应等同诈骗罪而被起诉。同时,希望警察部门,能恰当介入其中,极积调取视频求证做好事之人,让社会风气更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