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来,物业问题逐渐为大家所关注,小区物业的规范与否,直接影响业主的居住体验,近日有网友爆料,侯马市文明路鸿福苑居民小区(时代广场一期)物业公司长期以来不作为、懒作为,积累大量问题不解决,长期以暴力手段欺压业主,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给业主生活造成巨大损害的,所有业主要求该物业公司撤离鸿福苑小区,结束代管。
小区和物业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笔者了解,鸿福苑居民小区是2013 年最后一栋楼竣工交付业主投入使用。2013年至2016年小区物业由开发商临汾市五洲集团下属的五洲物业公司管理。2016年交由实际开发商闫小勇控制的山西万恒易居物业公司管理,2020年该物业公司又更换为“ 山西万恒易居物业公司侯马分公司”,继续管理。期间,每次更换物业公司,业主们均不知情,更没有任何公示,自业主入住 九 年多来,鸿福苑小区实质上一直是由小区开发商公司所控制的物业公司管理。
这是由于这种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这种“直系亲属”关系,造成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的矛盾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
关于高层住户漏雨的问题。
近期,由于连续多日下雨,小区高层住户又像往年一样,“户外大雨、屋内小雨,户外雨停、室内还下”。这种状况自 2013年交房以来就一直存在,漏雨的业主不断向物业公司反映,但物业公司一直以跟开发商汇报等种种理由拖延,没能解决。2020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的共同努力下,在住建局等部门的督促下,物业公司终于答应给修理屋顶和漏雨的飘窗。但由于公司购置的防水材料达不到防冻等指标,部分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就以此为由停止了维修。
2021年夏季进入雨季后,广大高层漏雨业主再次纷纷找物业公司反映,要求维修屋顶和飘窗。物业公司拖拖拉拉联系来工人,用了整整一个夏季,也没有维修完。目前,又进入秋季汛期,连续多日下雨。小区内,不仅没有维修过的屋顶、飘窗仍然在漏雨,而且,今年夏季刚刚维修过的部分住户,屋顶又开始漏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现在仍然还有50多户高层业主的屋顶、飘窗、卫生间、管道等在漏雨,高层住户再次经受着漏雨的折磨。漏雨的住户数字目前还在统计增加中。
几年来,雨天屋顶和飘窗漏雨,已经成为小区高层住户难以长期解决的“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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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单元楼宇安全防盗门损坏长期得不到更换维修、小区楼宇门完全处于“开放”状态的问题。
从五、六年前,小区多个单元的楼宇门(防盗安全门)和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因种种原因先后损坏。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每年都要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虽然该公司进行了几次维修,但一直没有彻底维修好。业主要求更换质量合格的楼宇门,几年来一直得不到解决。
截至目前,除个别单元的楼宇门勉强能关住,大多数依然损坏着,外面散发小广告的社会人员、商业推销人员、外卖快递人员、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都可以随随便便进入楼宇,广大业主的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

关于侵占小区公用绿地为物业公司谋利的问题。
小区自建成时,院内本来属于业主共有的绿地,有很大一部分被分割成小块,改建成地上停车场,以每个车位近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部分业主。
物业公司每年还要向车主收360元的管理费。按照国家《物权法》规定,居民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现在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长期侵占谋利。反映到城建局跟物业办多次,根本没有回复,书面反映也置之不理。

关于各单元楼宇内一层空间停放电动车严重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2021年,国家公安部出台规定,居民小区楼宇内不准停放电动自行车。这也是小区长期存在的“顽疾”。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小区内建设的停车棚远远不够居民使用。以4号楼、5号楼为例,这两幢楼共9个单元、240户居民,但这两栋楼一直公用一个车棚,容量放不下50辆自行车。造成夜间大量自行车、电动车无处存放,居民只好推进楼道放在一层空间,有的甚至从电梯运上自己家中存放、充电,相当于在家中、在楼道里安放了许多定时炸弹,造成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时时威胁着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两个多月前,物业公司竟然打着安装充电桩的名义侵占小区院内消防通道,安装大型广告牌,又一次公然违背《鸿福苑小区公约》,根本没有跟业委会沟通,擅自在小区施工,这样必然造成严重危害院内车辆行人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被业主制止。因此,目前小区电动车违规在楼宇内停放、充电的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


关于物业公司非法停滞住户用电用水的问题。
小区多家业主住户,因为存在以上许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纷纷提出,让物业公司应该解决相关问题、完成相关服务责任和义务后在缴纳2020年物业管理费,在公司没有履行相关服务业务前,暂时延缓向物业公司缴纳管理费。物业公司就采取非法停止向住出售生活户用水、用电等粗暴手段(鸿福苑小区物业公司一直没有向市供电、供水部门对接移交相关业务),胁迫业主在物业服务严重不到位的情况下缴纳了物业费。


2021年9月4日,小区4号楼1单元502号楼住户张先生,因为 对物业公司肆意要求业主更换水表有异议,突然被物业公司停电停水,前后时间长达 6天时间,造成该业主家冰箱内的食物全部腐烂变质, 打了110,12345反映,找了浍滨办,晋康社区,物业办,城建局 ,市场监管局,相互推诿,均未能及时有效处理 业主问题,物业蛮横霸道,涉黑涉恶行为又一次再现。

关于业主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的问题。
2017年以来,小区大部分业主纷纷提出要求,鉴于物业公司长期不为业主解决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生活安全和质量;而且多次向物业公司、市信访住建局等部门反映,经多次反复,存在问题一直不能得到解决。因此主张更换物业公司。经过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公开投票更换物业公司,三天同意更换业主达到78%,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向物业公司下达通知,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撤离,该公司耍横耍无耻,在侯马房地产公司物业办等单位纵容包庇下霸占小区不撤离,更有晋康社区郑姓领导将投票箱打翻在地。

根据《民法典》第227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此事笔者将持续关注。。
小区和物业公司基本情况
根据笔者了解,鸿福苑居民小区是2013 年最后一栋楼竣工交付业主投入使用。2013年至2016年小区物业由开发商临汾市五洲集团下属的五洲物业公司管理。2016年交由实际开发商闫小勇控制的山西万恒易居物业公司管理,2020年该物业公司又更换为“ 山西万恒易居物业公司侯马分公司”,继续管理。期间,每次更换物业公司,业主们均不知情,更没有任何公示,自业主入住 九 年多来,鸿福苑小区实质上一直是由小区开发商公司所控制的物业公司管理。
这是由于这种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的这种“直系亲属”关系,造成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存在的矛盾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
关于高层住户漏雨的问题。
近期,由于连续多日下雨,小区高层住户又像往年一样,“户外大雨、屋内小雨,户外雨停、室内还下”。这种状况自 2013年交房以来就一直存在,漏雨的业主不断向物业公司反映,但物业公司一直以跟开发商汇报等种种理由拖延,没能解决。2020年,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和广大业主的共同努力下,在住建局等部门的督促下,物业公司终于答应给修理屋顶和漏雨的飘窗。但由于公司购置的防水材料达不到防冻等指标,部分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就以此为由停止了维修。
2021年夏季进入雨季后,广大高层漏雨业主再次纷纷找物业公司反映,要求维修屋顶和飘窗。物业公司拖拖拉拉联系来工人,用了整整一个夏季,也没有维修完。目前,又进入秋季汛期,连续多日下雨。小区内,不仅没有维修过的屋顶、飘窗仍然在漏雨,而且,今年夏季刚刚维修过的部分住户,屋顶又开始漏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现在仍然还有50多户高层业主的屋顶、飘窗、卫生间、管道等在漏雨,高层住户再次经受着漏雨的折磨。漏雨的住户数字目前还在统计增加中。
几年来,雨天屋顶和飘窗漏雨,已经成为小区高层住户难以长期解决的“噩梦”。



关于单元楼宇安全防盗门损坏长期得不到更换维修、小区楼宇门完全处于“开放”状态的问题。
从五、六年前,小区多个单元的楼宇门(防盗安全门)和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因种种原因先后损坏。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每年都要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虽然该公司进行了几次维修,但一直没有彻底维修好。业主要求更换质量合格的楼宇门,几年来一直得不到解决。
截至目前,除个别单元的楼宇门勉强能关住,大多数依然损坏着,外面散发小广告的社会人员、商业推销人员、外卖快递人员、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都可以随随便便进入楼宇,广大业主的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

关于侵占小区公用绿地为物业公司谋利的问题。
小区自建成时,院内本来属于业主共有的绿地,有很大一部分被分割成小块,改建成地上停车场,以每个车位近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部分业主。
物业公司每年还要向车主收360元的管理费。按照国家《物权法》规定,居民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现在被开发商和物业公司长期侵占谋利。反映到城建局跟物业办多次,根本没有回复,书面反映也置之不理。

关于各单元楼宇内一层空间停放电动车严重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
2021年,国家公安部出台规定,居民小区楼宇内不准停放电动自行车。这也是小区长期存在的“顽疾”。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小区内建设的停车棚远远不够居民使用。以4号楼、5号楼为例,这两幢楼共9个单元、240户居民,但这两栋楼一直公用一个车棚,容量放不下50辆自行车。造成夜间大量自行车、电动车无处存放,居民只好推进楼道放在一层空间,有的甚至从电梯运上自己家中存放、充电,相当于在家中、在楼道里安放了许多定时炸弹,造成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时时威胁着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两个多月前,物业公司竟然打着安装充电桩的名义侵占小区院内消防通道,安装大型广告牌,又一次公然违背《鸿福苑小区公约》,根本没有跟业委会沟通,擅自在小区施工,这样必然造成严重危害院内车辆行人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被业主制止。因此,目前小区电动车违规在楼宇内停放、充电的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


关于物业公司非法停滞住户用电用水的问题。
小区多家业主住户,因为存在以上许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就纷纷提出,让物业公司应该解决相关问题、完成相关服务责任和义务后在缴纳2020年物业管理费,在公司没有履行相关服务业务前,暂时延缓向物业公司缴纳管理费。物业公司就采取非法停止向住出售生活户用水、用电等粗暴手段(鸿福苑小区物业公司一直没有向市供电、供水部门对接移交相关业务),胁迫业主在物业服务严重不到位的情况下缴纳了物业费。


2021年9月4日,小区4号楼1单元502号楼住户张先生,因为 对物业公司肆意要求业主更换水表有异议,突然被物业公司停电停水,前后时间长达 6天时间,造成该业主家冰箱内的食物全部腐烂变质, 打了110,12345反映,找了浍滨办,晋康社区,物业办,城建局 ,市场监管局,相互推诿,均未能及时有效处理 业主问题,物业蛮横霸道,涉黑涉恶行为又一次再现。

关于业主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的问题。
2017年以来,小区大部分业主纷纷提出要求,鉴于物业公司长期不为业主解决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生活安全和质量;而且多次向物业公司、市信访住建局等部门反映,经多次反复,存在问题一直不能得到解决。因此主张更换物业公司。经过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公开投票更换物业公司,三天同意更换业主达到78%,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向物业公司下达通知,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撤离,该公司耍横耍无耻,在侯马房地产公司物业办等单位纵容包庇下霸占小区不撤离,更有晋康社区郑姓领导将投票箱打翻在地。

根据《民法典》第227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此事笔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