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吧 关注:17,518贴子:49,092
  • 0回复贴,共1

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合伙割业主韭菜,并且,业主无法维权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我住的小区济宁高新区置城国际中心,是一个写字楼,2006年入住以来就没有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置城集团)无需与业主商议选择了物业公司(山东田申物业),签订了10年的物业服务合同(2009年至2019年),10年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使用补充协议的形式擅自调涨物业费三次,目前是3.5元/平方。合同到期后,两家又签订了一个30年的服务服务合同,,与之前10年合同不同的是:物业公司每年向开发商缴纳服务费32万元,况且服务费每年递增3%;我认为业主们的利益受到了侵害,开发商不当收益。但是,我又找不到相关法律规定,投诉到12345、区住建局物业科,法律热线等都石沉大海,甲乙方签协议丙方被迫掏钱,大家觉得这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宗旨吗?


IP属地:山东1楼2023-06-21 10: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