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替通行的规定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该法规明确指出,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也对交替通行作出了具体规定。
该法规明确指出,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也对交替通行作出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