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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别在吧里骂,连贴吧都不关注,为了骂人开个号也真是无敌了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如题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12-22 21:10回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网络造谣诽谤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如社交媒体、论坛、短视频等)故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名誉、商誉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触犯法律,需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5条,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微博、微信)删除、屏蔽相关内容。若平台未及时处理,需承担连带责任。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5-03-22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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