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县城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小县城,县城紧邻伊河北岸。千百年来两岸百姓称河两岸为“河南、河北”,伊河也符合“河水向东流”的自然现象。 从军入伍离别家乡已有五十年, 不知是哪年回到县城,忽然发现人们所说的东西南北和自己印象当中的东南西北不一样了。问起究竟,说是某一任县委书记说县城的方向是错误的,应该顺时针方向旋转九十度。主宰一方的书记大人一声令下,县城的南办成了东,西变成了南,北变成了西,东变成了北,县城大街小巷的路牌的东西南北重新标注制作,千古向东流的河水变成了向北流。 前几天因事回到县城,开车去看望一位朋友,她爱人告诉我从“大张”超市往西一百多米就到她家了,我开着车转了三个来回也没看到在路边等我的她,后来只好在非机动车道上一个一个大门的给她说我到了那个门口,最后在新方向的“大张”超市北边一百多米的路东边看到了她。到朋友家后聊天,朋友说他们在县城住了很多年了,始终搞不太清楚县城的东西南北…… 一个执政一般超不过五年的县委书记,否定千百年来老百姓约定成俗的东西南北,强行让县城的东西南北顺时针转了九十度,不知根据是啥?又不知把东西南北方向强扭九十度的实际意义和作用是啥?是为了体现书记大人的说一不二的绝对权威?还是为了体现书记大人比千百年来老百姓的约定成俗的东西南北更“方向正确”? 为了验证书记大人确定的新方向和老百姓千百年来约定成俗的老方向到底哪一个更准确,我用手机上的指南针验证了一下,实际上县城的方向和手机上的指南针方向错了正好45°,也即原来的东是东北45°,如果说书记大人确定的新方向不错的话,那么千百年来老百姓约定成俗的方向也不错,既然如此,书记大人何必脱裤子放屁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善恶必报终有时!为写此文,百度了一下这个书记大人,百度曰:“2010年3月11日,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新刑一初字第21号刑事判决,认定刘培中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我想弱弱的问一句老家县城的父老乡亲们,大家对这位刘书记大人确定的新方向您们习惯了吗?您们觉得刘书记大人的“方向性”改变对发展有什么实际意义吗?我也想弱弱的问一句刘书记大人,你任职几年间除了这个“方向性决策”外,还给县的发展留下了其它你引以自豪的决策了吗?你反思过强行改变县城的方向和遭受十八年牢狱之灾有什么关联吗?我还想弱弱的问一句,全国两千多个县委书记大人们,还有多少个这样没有实际意义、劳民伤财的“拍大腿决策”?!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哪一任新的书记大人,会不会顺从民意拨乱反正,使县城的东南西北回归正确的约定俗成! 阳抒云 202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