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当下的行政区划层级为:中央--省级政区--地级政区--县级政区--乡级政区。按照实一虚一的原则,省级和县级需要虚化,比如台湾的虚省,就是省级机关派出化;虚县犹如日本的虚郡,同时配套的是乡镇合并,规模类上世纪八十年代区公所规模(当时区长科级,乡长股级),人口4万以上为宜,一般不应少于2万,面积100-400平方公里间为宜,人口极度密集的区或情况特殊的市镇乡的面积不应小于25平方公里,人口稀少地区可以放宽至1600平方公里,人口极度稀少且情况特殊地区不应超过6400平方公里,任意点开车2小时或骑马4小时能抵达政府所在地;分割规模过大的市辖区,整县改区显然有违当初区公所一级的主旨,比如扬州市江都区人口是广陵区的两倍多,面积更是六倍;对于人口10万以上的市镇乡可以分设片区或街道办以便就近提供公共服务,对于人口2000以下的乡级政区可仅设由县或地级政区直管的片区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