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核心观念如下:
1.没有必要建立性别概念,如果必须提及其生理上的区别,则只需要指名此人“拥有雌或雄生殖系统”即可。如同我们养猫,它的公母并不是重要环节,只要它足够惹人喜爱就会被青睐。
2.男与女生理上的能力差异应当交由医学来解决,不允许以生理差异为由偏袒或偏颇对待某一性别,若必须照顾,也只能具体到确实因生理差异而导致不能胜任工作的某一个个体,而且这种照顾应当被看作为对弱势群体的同情。
3.若性别概念消失,那么LGBT即迅速被合理化。这样,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等就被代替为一个个体对另一类个体的爱,而变性人则相当于整容。强暴罪也不再以性别度量,而被视为一个个体对另一个或一群个体的侵害。
4.将性别去概念化,有助于团结人民。在去掉性别这一概念后,原本矗立在“男性”“女性”中间的那堵墙轰然倒塌。有相同爱好的人将更加团结在一起。
1.没有必要建立性别概念,如果必须提及其生理上的区别,则只需要指名此人“拥有雌或雄生殖系统”即可。如同我们养猫,它的公母并不是重要环节,只要它足够惹人喜爱就会被青睐。
2.男与女生理上的能力差异应当交由医学来解决,不允许以生理差异为由偏袒或偏颇对待某一性别,若必须照顾,也只能具体到确实因生理差异而导致不能胜任工作的某一个个体,而且这种照顾应当被看作为对弱势群体的同情。
3.若性别概念消失,那么LGBT即迅速被合理化。这样,同性恋、异性恋、双性恋等就被代替为一个个体对另一类个体的爱,而变性人则相当于整容。强暴罪也不再以性别度量,而被视为一个个体对另一个或一群个体的侵害。
4.将性别去概念化,有助于团结人民。在去掉性别这一概念后,原本矗立在“男性”“女性”中间的那堵墙轰然倒塌。有相同爱好的人将更加团结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