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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理性讨论】关于本吧主题的一些个人看法^_^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第一步,叠个甲:本人没有什么哲学基础,较为愚拙,用错了术语请指出。本人在叙述观点时可能会自己编一些词汇,大家能听懂就行,如果有对应的专业术语,大家自行脑补成该术语即可(>﹏<)
另外的,本文可能会发散到吧名之外的一些东西上,但请相信我这些内容与本吧主旨是统一在同一类理念下的
鄙人先给出几条基本公设,一下讨论在接受这几条的前提下进行:
1,个体的本质属性是其意志属性,神经系统是个体的根本支配者。人作为一种智慧生命,不应当被任何本该从属于自由意志的个体属性所限制。
2,不存在神圣不可侵犯的、永恒存在的想象共同体(“造物主不存在”或许无法证明,但“神圣不可侵犯的、永恒的想象共同体不存在“却不证自明:三十亿年前没有性别,三百万年前没有特异,三十万年前没有文明,三万年前没有国家,三年前朝鲜没有不含半岛南部的地图)
3,爱人是目的不是手段
先对于以上三条进行一个辩护:
这三条没有什么可证明的,只是三条公设,三条建立于“我们要让我们的社会维持现代性”的公设。如果你不接受,我们的讨论就无法进行,毕竟意识形态差异过大嘛。这三条也并非先验性的神圣教条,我的意思是,就像是一切人权宣言类文件所属的那样,只是因为要让人们活得更好,所以要这么说。
(如果您要反驳,请发出来,我们也许可以谈谈。)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5-02-06 00:22回复
    说两句真心话吧,本人这段时间的确算是很郁闷的,郁闷于种种看上去与自己没什么关系的争端
    看到有这么个吧存在,其实真的很高兴
    希望所有人都能平等地生活在阳光下并热爱理性吧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5-02-06 00:24
    收起回复
      进而有以下推论:
      1,既然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任何以个体的其他属性(人种、信仰、性别、性取向)为理由去指责其主观上没有试图犯的错的行为就是不成立的
      个体与其他有相同属性个体只是有某些相同属性而已,你可以定义一个集合,把他们都放入其中,但作为元素的个体之间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单纯的“因为A做了错事,所以同集合的B有罪”这种说法没有任何逻辑,B有无罪取决于B的个体行为。说极端点,哪怕四十亿男性里只有一个不是极端分子或是四十亿女性里只有一个不是极端分子,他们也是无罪的。哪怕从纯粹法律学角度来说,一般【无罪者无罪】、【对任何人进行无罪推论】也是必要的,除非你反对一切现代法律观念而转而去拥抱现代之前那种不把人当人的判罚方式。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5-02-06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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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性属性本身无罪(中性属性,只在不加贬义性修饰下的、不是有罪属性或良性的属性,在没有被证明是有罪或良性属性前,属性应被视作中性属性,这才符合【无罪推定】的原则)
        如果你想证明一个中性属性本身就是“有罪属性”,那你要么需要定义一种废话般的属性(如属性“故意杀人犯”,故意杀人犯都有罪,所以该属性本身就意味着有罪),要么就必须给出不含附加条件、单从基本逻辑出发的论证,证明某属性就是有罪,但这是不可能的,你会发现,第一从统计学角度出发(实则反逻辑),还真就是“海量个例”,十四亿人口里有一亿若治就足以左右社会舆论,可这关剩下的人什么事呢?或者说哪怕就是“海量”,那以此为依据,对中性属性的批驳,也没有逻辑啊(难道因为一个村子里一百口人,九十九口都杀了人,剩下那个无辜者就有罪吗?故而你无法把“该村村民”视为一种“有罪属性”,因为【既不是该属性导致了犯罪者的犯罪,该属性也并不必然意味着犯罪】。我毫不怀疑,把**匪变成男的他会去当**匪,把**匪变成女的她就会去当**匪,因为决定他们所作所为的不是其中性属性——“性别”本身,而是其个人意志,当然其个人意志实质上是自由意志与其一生所受外界影响所共同塑造的,不是先天的)
        那么第二,想要对中性属性进行“有罪化”(以下的有罪不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有罪,只是单纯的“有错”的严肃性说法)即“该属性就是有罪”只能用统计学之外的方式,实际上也只剩下一种方式了:“证明某属性违逆了某种神圣观念”
        那么其实该话题的讨论可以结束了。只要您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所谓“不变的神圣观念”根本就不存在
        对于古猿们来说,要待在树上是“神圣观念”
        对于商代人来说,遇事儿要献祭几个人是“神圣观念”
        对于中世纪的欧洲人来说,要信仰上帝、上帝创造了万物是“神圣观念”
        对于整个旧时代的人们来说,要忠君也是“神圣观念“
        古猿们大抵是不会说话的,但我相信商人、中世纪欧洲人、1911年以前的国人们中,一定是有被以“违逆神圣观念”为由被定罪的。当时的人们大多在旧秩序快要崩塌前,是不会去思考“神圣观念”的合理性的。“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做?”“因为这么做是对的。”“为什么
        总而言之,如果你想以“违逆某种观念”为由去给中性属性“定罪”,那么你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证明该观念的合理性,第二步是证明该属性违逆了该观念。第二步很好说,可是第一步呢?你必须给出证明,不证自明的“神圣观念”不存在。除非你像鄙人开头给出三条用以维持现代性的基本公设的那样来定义一个“有偏向性的神圣观念”来达成目的。但我敢肯定“极端主义者”们定义不出来。你的观念“神圣在哪里?”凡是在用潜在的“神圣”来为某种观念赋予合理性前,请先思考下这个问题。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5-02-06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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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纯粹是大半夜脑子一热写出来的东西。如果看的人多了,肯定会有人骂街的如果您只是单纯的没法接受本人的观念而且也不想交流的话,我也祝您幸福至少相信我是爱大家的好吗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25-02-06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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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以为摆渡最近审核放松了呢(毕竟直球鉴证的感觉更容易过审了)
            怎么还是又吞我楼啊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25-02-06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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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档
              进而有以下推论:
              1,既然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任何以个体的其他属性(人种、信仰、性别、性取向)为理由去指责其主观上没有试图犯的错的行为就是不成立的
              个体与其他有相同属性个体只是有某些相同属性而已,你可以定义一个集合,把他们都放入其中,但作为元素的个体之间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单纯的“因为A做了错事,所以同集合的B有罪”这种说法没有任何逻辑,B有无罪取决于B的个体行为。说极端点,哪怕四十亿男性里只有一个不是极端分子或是四十亿女性里只有一个不是极端分子,他们也是无罪的。哪怕从纯粹法律学角度来说,一般【无罪者无罪】、【对任何人进行无罪推论】也是必要的,除非你反对一切现代法律观念而转而去拥抱现代之前那种不把人当人的判罚方式。
              @贴吧大艺术家 (古法避沈河)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25-02-06 00:31
              回复
                回复楼吧友 @ChengYu826 :“补档,进而有以下推论:,1,既然人的本质是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任何以个体的其他属性(人种、信仰、性别、性取向)为理由去指责其主观上没有试图犯的错的行为就是不成立的,个体与其他有相同属性个体只是有某些相同属性而已,你可以定义一个集合,把他们都放入其中,但作为元素的个体之间没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单纯的“因为A做了错事,所以同集合的B有罪”这种说法没有任何逻辑,B有无罪取决于B的个体行为。说极端点,哪怕四”
                要知道人工智能也会宕机,本bot因做了大量计算已然宕机,所以作图结果有些许偏差。。。滴滴滴滴滴。。。


                9楼2025-02-06 00:31
                回复
                  2,中性属性本身无罪(中性属性,只在不加贬义性修饰下的、不是有罪属性或良性的属性,在没有被证明是有罪或良性属性前,属性应被视作中性属性,这才符合【无罪推定】的原则)
                  如果你想证明一个中性属性本身就是“有罪属性”,那你要么需要定义一种废话般的属性(如属性“故意杀人犯”,故意杀人犯都有罪,所以该属性本身就意味着有罪),要么就必须给出不含附加条件、单从基本逻辑出发的论证,证明某属性就是有罪,但这是不可能的,你会发现,第一从统计学角度出发(实则反逻辑),还真就是“海量个例”,十四亿人口里有一亿若治就足以左右社会舆论,可这关剩下的人什么事呢?或者说哪怕就是“海量”,那以此为依据,对中性属性的批驳,也没有逻辑啊(难道因为一个村子里一百口人,九十九口都杀了人,剩下那个无辜者就有罪吗?故而你无法把“该村村民”视为一种“有罪属性”,因为【既不是该属性导致了犯罪者的犯罪,该属性也并不必然意味着犯罪】。我毫不怀疑,把**匪变成男的他会去当**匪,把**匪变成女的她就会去当**匪,因为决定他们所作所为的不是其中性属性——“性别”本身,而是其个人意志,当然其个人意志实质上是自由意志与其一生所受外界影响所共同塑造的,不是先天的)
                  那么第二,想要对中性属性进行“有罪化”(以下的有罪不是指法律意义上的有罪,只是单纯的“有错”的严肃性说法)即“该属性就是有罪”只能用统计学之外的方式,实际上也只剩下一种方式了:“证明某属性违逆了某种神圣观念”
                  那么其实该话题的讨论可以结束了。只要您稍微思考一下,就会发现所谓“不变的神圣观念”根本就不存在
                  对于古猿们来说,要待在树上是“神圣观念”
                  对于商代人来说,遇事儿要献祭几个人是“神圣观念”
                  对于中世纪的欧洲人来说,要信仰上帝、上帝创造了万物是“神圣观念”
                  对于整个旧时代的人们来说,要忠君也是“神圣观念“
                  古猿们大抵是不会说话的,但我相信商人、中世纪欧洲人、1911年以前的国人们中,一定是有被以“违逆神圣观念”为由被定罪的。当时的人们大多在旧秩序快要崩塌前,是不会去思考“神圣观念”的合理性的。“为什么我们要这么做?”“因为这么做是对的。”“为什么
                  总而言之,如果你想以“违逆某种观念”为由去给中性属性“定罪”,那么你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证明该观念的合理性,第二步是证明该属性违逆了该观念。第二步很好说,可是第一步呢?你必须给出证明,不证自明的“神圣观念”不存在。除非你像鄙人开头给出三条用以维持现代性的基本公设的那样来定义一个“有偏向性的神圣观念”来达成目的。但我敢肯定“极端主义者”们定义不出来。你的观念“神圣在哪里?”凡是在用潜在的“神圣”来为某种观念赋予合理性前,请先思考下这个问题。
                  @贴吧大艺术家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25-02-06 00:32
                  回复
                    受不了了,发图吧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2楼2025-02-06 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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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花了一个半小时写出的时间写的东西一个字也发不出来,我不介意卸载你度tieba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25-02-06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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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奇


                        IP属地:河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5-02-06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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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切想象共同体的本质是zj式的盲从。民族、国家、性别整体、地区整体,凡此种种,只是一种“大家都这么认为自己是、自己属于”的习惯罢了,作为一个事物,它们并不是不存在(民族差异、国家机器、性别差异、地区差异,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但不可作为一个意识主体。只要明白这一点,那一切歧视、一切“原罪论”就不攻自破了(原教旨神➗们总是大谈特谈所谓“洼地人的劣根性”,请问东大是一个意识主体吗?不是。这种整体性的批判没有逻辑)
                          4,如果我们认同“作为符号、作为集合的想象共同体可以获得某先天属性、可以用来指责某人,那么我们会发现一些相当荒谬的事情。
                          譬如,如果我们把以一个河南郑州某城区C小区D栋3楼居民张三偷井盖为由说明“河南”这个想象共同体先天有“爱偷井盖”的属性,那你不妨想想,为什么不是该三楼、该小区、该城区有该属性?或者放大,为什么不是“东大人爱偷井盖”“东亚人爱偷井盖”“亚洲人爱偷井盖”“人类爱偷井盖”?明明张三同时属于全部这些想象共同体啊,为什么单独要截取其中一个?
                          5,人既然是目的,那么纯粹在阻挠人的自由发展的“规矩”没有存在的必要
                          6,人既然是以个人意志为本质属性的,那由想象共同体或血统论出发的定罪观念通通不成立,因为个体无罪即是个体无罪(这看是句正确的废话,但许多人就是不理解)
                          为了帮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我姑且用一个比较极端而且不太恰当的反证法:
                          假设由想象共同体或血统论出发的定罪观念 成立,而个体A的祖先中肯定有最早的一批人类,最早的一批人类作为一个想象共同体肯定是有违逆现代道德观的个体存在的,该个体有罪,所以该想象共同体有罪,所以该想象共同体下辖的人皆有罪,所以他们的后代有罪,所以全人类都有罪(这段逻辑不是很通畅,但我觉得
                          显然全人类皆有罪属于宗教式观念,没有道理
                          (如果你接受某些人“儿混蛋老子也混蛋”的逻辑的话,在佐以许多人都认同的“老子混蛋儿也混蛋”的逻辑的话,则可以轻而易举地论证出“全生物界皆有罪”的结论)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25-02-06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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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楼吧友 @ChengYu826 :“2,中性属性本身无罪(中性属性,只在不加贬义性修饰下的、不是有罪属性或良性的属性,在没有被证明是有罪或良性属性前,属性应被视作中性属性,这才符合【无罪推定】的原则),如果你想证明一个中性属性本身就是“有罪属性”,那你要么需要定义一种废话般的属性(如属性“故意杀人犯”,故意杀人犯都有罪,所以该属性本身就意味着有罪),要么就必须给出不含附加条件、单从基本逻辑出发的论证,证明某属性就是有罪,但这是不可能”
                            因请求量巨大,人工智能也计算不过来了,请8u等等。。再等等。。


                            16楼2025-02-06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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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补
                              3,一切想象共同体的本质是zj式的盲从。民族、country、性别整体、地区整体,凡此种种,只是一种“大家都这么认为自己是、自己属于”的习惯罢了,作为一个事物,它们并不是不存在(敏足差异、郭嘉机器、性别差异、地区差异,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但不可作为一个意识主体。只要明白这一点,那一切歧视、一切“原罪论”就不攻自破了(神➗们总是大谈特谈所谓“尼德兰人(这总能过了吧?)人的劣根性”,请问东大是一个意识主体(尼德兰是低洼之地的意思)吗?不是。这种整体性的批判没有逻辑)
                              4,如果我们认同“作为符号、作为集合的想象共同体可以获得某先天属性、可以用来指责某人,那么我们会发现一些相当荒谬的事情。
                              譬如,如果我们把以一个河南郑州某城区C小区D栋3楼居民张三偷井盖为由说明“河南”这个想象共同体先天有“爱偷井盖”的属性,那你不妨想想,为什么不是该三楼、该小区、该城区有该属性?或者放大,为什么不是“东大人爱偷井盖”“东亚人爱偷井盖”“亚洲人爱偷井盖”“人类爱偷井盖”?明明张三同时属于全部这些想象共同体啊,为什么单独要截取其中一个?
                              5,人既然是目的,那么纯粹在阻挠人的自由发展的“规矩”没有存在的必要
                              6,人既然是以个人意志为本质属性的,那由想象共同体或血统论出发的定罪观念通通不成立,因为个体无罪即是个体无罪(这看是句正确的废话,但许多人就是不理解)
                              为了帮助大家理解我的意思,我姑且用一个比较极端而且不太恰当的反证法:
                              假设由想象共同体或血统论出发的定罪观念 成立,而个体A的祖先中肯定有最早的一批人类,最早的一批人类作为一个想象共同体肯定是有违逆现代道德观的个体存在的,该个体有罪,所以该想象共同体有罪,所以该想象共同体下辖的人皆有罪,所以他们的后代有罪,所以全人类都有罪(这段逻辑不是很通畅,但我觉得
                              显然全人类皆有罪属于总角式观念,没有道理
                              (如果你接受某些人“儿魂淡老子也魂淡”的逻辑的话,在佐以许多人都认同的“老子魂淡儿也魂淡”的逻辑的话,则可以轻而易举地论证出“全生物界皆有罪”的结论)


                              IP属地:湖北来自iPhone客户端17楼2025-02-06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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