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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对法则之力写得不清不楚,脑补几个法则之力(未完待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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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尔:法则-死亡(自然系)
S1:这个阶段他初步接触了法则的力量。死亡对他已经不是问题,修真者所追求的“永生”对他来说不过是信手拈来的事情,就算是挫骨扬灰也无法把他消灭,同级的能力者可以做到把他封印,但永远也无法给予致命的一击。他的攻击可以做到直指死亡的本质,在他面前没有什么是不死的,一切生物,就算是布欧的不死体质,在他的力量面前也不值得一提。甚至是金属、矿物这些无机物,他也能给予死亡。
S2:这个阶段他已经部分掌握了法则的力量。对死亡的操纵不仅可以作用于自身,也可以作用于其他人,当然,仅限于单体或多数个体的特定目标。他可以修改其他人的死亡法则,造就各种诡异的“不死”生物——当然,只是改变了他们的死亡方式而已,并不是真正的不死。而就算对象原本是无生命的物体,卡塔尔也能让他们“不死”,也就是变成活物。从攻击端来说,“卡塔尔吐口口水,某人就会死”这种事情……也是可以做到的,但是视对方的生命能不同,改变法则需要的时间和代价也不同,如果是针对S级的人物,改变法则所需要的代价基本无法承受。
S3:这个阶段他已经完全掌握了法则的力量。“死神”“阎王”“哈迪斯”……随便你怎么称呼他,总之世间死亡的规矩……就算他不是唯一的掌控者,也是掌控者之一。。“人类挖出心脏也不会死”,当他作出这种限定时,这条规则就作为世界通用的规则,对所有人生效。“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卡塔尔说,你要死亡,你便走向死亡。这一刻,在死亡这个领域内,他已然是神。


IP属地:海南1楼2012-02-22 16:58回复



    2楼2012-02-22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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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飞:法则-混沌(自然系)
      S1:这个阶段他初步接触了法则的力量。“奇迹之子”、“主角模板”是对他能力的最好诠释。奇迹是什么?奇迹就是特定环境下的小概率事件。而对接触了混沌法则的人来说,这些小概率事件触发的可能性被无限放大。“中了某种毒被救活的可能性只有亿分之一”?“某个号码被一次性猜中的可能性只有十亿分之一”?“一拳打中敌人要害的可能性只有百亿分之一”“掉下万米山崖不死还捡到前人遗留的宝物的可能性只有亿万分之一”?……这些都没关系!只要有丝毫可能性的存在,对他来说就不是“不可能”。他,就是一个创造奇迹的男人!
      S2:这个阶段他已经部分掌握了法则的力量。不但是概率事件,甚至一部分颠扑不破的“定理”,“定律”,他能够使它们产生“例外”。“人不能自己把自己抬起来”?这是一定的,从来没有例外,但在掌握了混沌法则的人,可以让自己是一个例外。“自由落体时只能向下落,不能向天空上落”,这也是一定的,从来没有例外,但同样不适用于路飞。对于他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这部分力量同样可以适用于他人,但有着严格的限制,并且对方的抗拒力量越强大,混沌之力可发挥的作用就越小。
      S3:这个阶段他已经完全掌握了法则的力量。在他的力量面前,时间不一定向前飞逝,还可能向后倒退;太阳不一定从东方升起,还可能从西方升起;人走路不一定头朝上,还可能脚朝上或屁股朝上……任何法则在混沌面前都要卖上三分面子,任何定律在混沌面前都会发生例外。路飞不是神,但即便是神也会在奇迹本身的面前发出叹息。


      IP属地:海南3楼2012-02-2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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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啊


        IP属地:湖北4楼2012-02-23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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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S3人物,下来是S2人物。


          IP属地:海南6楼2012-02-2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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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很美漫


            7楼2012-02-2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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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错了,不要按照漫画的逻辑


              10楼2012-02-2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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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解释不清不楚才是魅力所在,发挥各自的想象去补完吧。
                毕竟文中说了,法则的力量对没有领悟的人是无法解释的。
                而且号称每个人的领悟都不同。
                所以有不清楚的地方才是应该。


                IP属地:北京11楼2012-02-23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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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浮夸的解释…那么,什么是S4?


                  来自手机贴吧12楼2012-02-2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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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剑八:法则-第六感(超人系)
                    S1:这个阶段他初步接触了法则的力量。他战斗凭借的已经不是大脑,甚至不是基于任何感官传导的信息,而是千锤百炼几近于神的战斗直觉,欺骗性动作对他完全没有意义。没有任何危险能逃过他的觉察,也没有任何人能在他的本能反应之前抢先出手。当你的大脑产生了一个攻击想法时,他的身体已经准备好了反应;而当你实际发出这个攻击时,你会发现他的反应动作已经做了一半……总之他总是比你偷跑半步。有什么比在公平竞赛时能明目张胆偷跑的对手更令人头疼呢?……
                    S2:这个阶段他已经部分掌握了法则的力量。他能够用“绝对正确”的“最佳”动作进行战斗,无论是攻击还是防御。这种动作的做出与他知识、智商、经验、反应速度等完全无关,总之他就是能毫无理由地、在最恰当的时间、最恰当的地点、用最恰当的动作来攻击或防御;这种动作的做出也与对手速度、技巧、力量无关,即使对手的技巧匪夷所思,就算是对手超越了光速、甚至停止了时间,剑八的应对也宛如神来之笔,天衣无缝。除非在能力或法则上完全碾压他,否则敌人会发现剑八完全是一个无法战胜的对手。
                    S3:这个阶段他已经完全掌握了法则的力量。所谓的“掌握天机”指的就是这种人——虽然他掌握的仅仅是“战斗”的天机。他做出的动作可能不经大脑,但冥冥中符合天意,直指因果。他希望达到某种结果,那么这个结果必然达到。俗话说,少了一个钉子,丢了一个马掌;丢了一个马掌,死了一匹快马;死了一匹快马,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亡了一个国家。剑八如果想灭亡一个国家,那么他可能毫无来由地把那个钉子弄掉,于是国家就灭亡了……


                    IP属地:海南13楼2012-02-2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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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则就只能浮夸,体现一个大致的方向。一个法则,可以衍生无数技巧,这个没时间写,各位有兴趣的可以脑补。 2、S4,这个文中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就是“全源开放”,也就是掌握复数以上的法则(S3是掌握单一法则),S4到顶就是掌握所有法则,就是神了。这个没什么好脑补的。


                      IP属地:海南14楼2012-02-24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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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浙江15楼2012-02-24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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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恩,自行脑补,发帖只是好玩而已。


                          IP属地:海南16楼2012-02-2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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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不回贴只是不想歪楼而已,楼主再接再厉


                            IP属地:浙江来自手机贴吧17楼2012-02-24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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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首3团之一的魔幻团的海伦呢


                              18楼2012-02-24 12:43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