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
一审判他无期就是因为把他利用ATM故障而恶意侵占17万钱款,认定成盗窃金融机构。
以前好象也有不少这样的案子,都是判了刑的。
为什么这次即使引起广泛关注和辩论,还是无法给他无罪,就是因为他的侵占行为是一个事实。即使目前没有对于这种新型犯罪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出台,国家也不可能让他无罪释放。
引起争议的原因并不是在于他有没有侵占,而是针对于定罪量刑。
再讨论他有没有罪已经没有意义了。
希望这次的事件能够加速我国对于刑法修正的脚步。
减少这种争议性极大的案件再出现。
一审判他无期就是因为把他利用ATM故障而恶意侵占17万钱款,认定成盗窃金融机构。
以前好象也有不少这样的案子,都是判了刑的。
为什么这次即使引起广泛关注和辩论,还是无法给他无罪,就是因为他的侵占行为是一个事实。即使目前没有对于这种新型犯罪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条文出台,国家也不可能让他无罪释放。
引起争议的原因并不是在于他有没有侵占,而是针对于定罪量刑。
再讨论他有没有罪已经没有意义了。
希望这次的事件能够加速我国对于刑法修正的脚步。
减少这种争议性极大的案件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