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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有明月‖【改文】天生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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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胡歌爱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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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sunness


2025-07-28 14: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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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爱胡歌爱鬼鬼
  • 我心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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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是喝多了酒。胡歌满心只想着要赶紧进屋休息,哪有时间管她。他走上前,弯腰拍拍她的肩膀,冷声警告:“喂,起来。再在这里吐就跟我走一趟局子。”
他本意是想吓唬吓唬她好让她让开,却没想到这个女人霍地站了起来,表情迷蒙,满嘴酒气,脑袋倒好像十分清醒:“你哪个局子的?我犯了什么事?证件拿出来我看看,不然小心我告得你回不了局子——”
最后一个字还没说完,她又倏然弯腰,“哇”地吐了他一身。
她吐得突然,胡歌根本来不及躲闪,眼见着一堆秽物扑到自己身上,也只能挑眉直面惨淡的人生。他再看向杨幂,则见她再次蹲下来,对着他家的门脚一个劲地吐。
说实话,胡歌对杨幂的印象其实不错。她是典型的鹅蛋脸,除了那双睫毛又浓又长的双眼皮大眼睛,其他五官都长得中规中矩,没什么特色,但看上去很舒服,关键是面善。同样工作忙,她却把邻里关系处理得很好,嘴甜又热心,还是个做律师的,成天穿着正式的西服套裙,看上去也算靠得住。就算有点律师圆滑的通病,也无可厚非。
可现在看来……
胡歌随意审视她一眼:身上宽松T恤和热裤的搭配就像家居服,长发扎成松松垮垮的马尾,双颊酡红,满头大汗,浑身酒臭。这副样子,哪是一个“狼狈”可以概括的。
看她平时人模人样,原来不过人模狗样而已。胡歌这么想着,干脆不再管她,兀自掏了钥匙开门,拿门板碰了碰她:“让开点,你挡路了。”
杨幂多少收住了呕吐的欲~望,抬头迷茫地看了眼他家大门,忽然又站起来,双眼发亮地盯住他,看起来仿佛瞬间就醒了酒,“你怎么有我家的钥匙?”
头一秒还险些被她唬住,听她这么一问,胡歌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这是我家。”他冷冰冰地说完,就伸手拨开她,迈开腿打算跨进屋子。
哪知杨幂反应异常迅速,利用体态娇小的优势飞快地从他胳膊底下钻进屋内,正儿八经地挺直了腰杆拦在他跟前,脸上表情相当严肃:“非法侵入住宅,最多可以判三年有期徒刑。你也不想把事情闹大吧?”她向他伸出手示意,“钥匙给我,然后马上离开,我就当什么都没看到。”
胡歌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她,而后推开她的手,一步跨过了门槛。
杨幂见状有些慌,但脑袋还是不清醒的,至今没有认出他,只强作镇定地拿出手机,死死守在玄关不肯挪开脚步:“你再进来我就打110报警了!”
脚步从容地经过她身边,胡歌开了客厅的顶灯,一把扯下领带随手扔到沙发上,“我就是警察。”
“你……”杨幂还想说点什么,却突然捂住嘴没了声音,手机啪地一声掉在地上也来不及管,手忙脚乱地冲进厕所,趴在马桶边开始了又一轮剧烈的呕吐。他们俩的房子格局相似,她虽然醉得连邻居的脸都认不出来,但要摸清厕所的方向也还是简单得就像出乎本能。
知道她一时半会儿不会从厕所出来,胡歌就没再管她,解开扣子脱下那件被她吐得惨不忍睹的衬衫,回房找了件汗衫穿上,又走到厨房喝了杯冰水,在冰箱里找现成的食物。
厕所里不再有呕吐的声音,却也不见杨幂出来。胡歌先吃了几块面包填肚子,然后径直来到厕所,发现杨幂背靠墙壁坐在马桶边,居然就这么歪着脑袋睡着了。把马桶里的秽物冲掉,胡歌蹲下身摇摇她的肩:“杨幂。”
“嗯……妈……”她难受地晃了晃脑袋,闭着眼睛咕哝,“明天中午吃糖醋排骨吧……”
胡歌嘴边的肌肉不自觉抽动了一下。他累得巴不得倒头就睡,经她这么一闹已经心情不佳,现在见她不醒,真有冲动要把她晾在这里一整晚。
但再怎么说都是住对门的邻居,这么干影响不好。他想了想,摸摸她的口袋试图找到钥匙,结果钥匙没摸到,反而听见马桶里传来金属碰撞管道的声音。
“……”看来不只把她吐出来的东西冲进了下水道,连钥匙也被冲走了。
他烦躁地捏了捏眉心,只得弯腰把杨幂扛起来,扔到了他卧室的床上。
做完这些,胡歌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他拿上换洗的衣服和毛巾进了浴室,洗完澡就打开客厅的空调躺到沙发上睡觉。接连三天没有合过眼,他半睡半醒时想起卧室里的空调似乎忘了开,却已经疲困得无暇顾及,合了眼便沉沉睡去。
所以第二天一早,杨幂是被热醒的。
她头痛欲裂,迷迷糊糊呻/吟了一声,挣扎着张开眼爬起来。下意识地感到热,她扯了扯衣服就开始伸手在附近摸索,希望找到空调遥控器。床旁却不像她记忆中那样摆着床头柜,手摸过去,显然是空的。
不耐烦地摸了许久,杨幂忽而发现周围的家具十分陌生,总算打了个机灵,彻底清醒过来。她记得自己出门前没带多少现金,再摸摸口袋,钱是没少,只有手机不见了。轻手轻脚地下了床,她试着转动门把,发现房门没锁,才稍微松了口气,谨慎地把门打开一条缝往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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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多平米的屋子,一室一厅,站在卧室门口也能将客厅看个遍。杨幂马上就找到了躺在沙发上睡得正熟的胡歌,经过酒精刺激而运转迟缓的大脑里顿时警铃大作——她想起来了,昨晚她喝得烂醉,不仅没认出胡歌,还把他家当成了自己家……
老天!她四年以来树立的良好形象就这么毁了!还是在住对门的邻居面前!
忍住了抓耳挠腮的冲动,杨幂捏着耳垂冷静了一会儿,再看看客厅里还在熟睡的胡歌,决定先去厕所整理一下仪容。抚平了床单,她确认自己没有落下东西,才蹑手蹑脚地打开门离开了卧室。走到厕所门前又发现了自己掉在地上的手机,她赶忙捡起来,闪进厕所轻轻关上了门。
她飞快地洗了把脸,找不到胡歌家的梳子就拿手指梳了梳头发扎成干净利落的马尾,再双手捧水简单漱了口,大约十分钟,终于把自己收拾得熨帖了。外头响起脚步声,她猜到是胡歌醒了,于是最后瞧了眼镜子里的自己,确定不会出洋相,才打开厕所的门。
没想到刚开了门,就见胡歌端着杯冰水立在门口,半垂下眼睑平静地扫了她一眼。
“胡歌。”她愣了半秒,立马换上赔罪的笑脸,“真的不好意思,我昨晚喝多了。”说完还不忘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眨眨眼一本正经地迎上他的视线,表现得万分感激,“幸亏你收留我一晚,要不然倒在楼道里被别人看到,又得传到我妈耳朵里去。谢谢啊,改天一定请你吃饭。”
“不用了,我很忙。”他拒绝得干脆,侧过身从她身边走过,站到盥洗台前,放下玻璃杯,拿起了牙刷和漱口杯。再把牙膏捎到手边的时候,他突然想起点什么,转过头看了眼杨幂:“你的钥匙被你扔进马桶冲了。”
“啊?哦,那个没事,我在楼下小李那里放了备用的。”小小吃了一惊,她笑笑,摆摆手示意不要紧。
“嗯。”胡歌熟练地把牙膏挤上牙刷,漱了漱口,开始刷牙。
“那我先走了,打扰了,真的很谢谢你。”感觉得到他并不欢迎自己,杨幂识趣地告辞,临走之前又想起点什么,回头问他,“你要不要吃楼下的面?我想下去买早餐,帮你带份回来吧?”
他正刷牙,回答有些含糊不清,“不用。”
杨幂便不再说什么,自个儿来到玄关,鬼使神差地想起四年前自己刚搬来这里不久,母亲沈燕芳在街坊邻里“视察”了一圈回来,特地对她说过的话:“这社区里,跟你年纪合适的还是很多的。你自己好好把握,要是看对眼了,就谈谈看。不过千万要记着,对门那个胡歌不行。他长得是挺好看,但一个做刑警的,工作危险不说,手机还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忙得神龙见首不见尾……你这律师工作也不是闲职,要是两个人都常年忙到一块儿了,最后肯定得分。”
这四年里杨幂偶尔也会想,即使没有沈燕芳的提醒,她也没可能跟胡歌在一起。毕竟他太拒人于千里之外,而她又太“识相”,别说是做恋人了,他俩要做朋友都很难。
她一面分神一面打开门,抬眼就看见一个人影正站在对门自己的门前。仔细一看,是个老太太,手里捏着一串钥匙,回过头来撞上她的视线,脸上闲适的表情转变为震惊。
好吧。杨幂深吸一口气。如果这不是在做梦,那这个老太太绝对就是她的母亲,沈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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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简单单一句话,也跟他本人一样,不冷不热。
唯一奇妙的地方在于,杨幂看完这条短信,原还有点不安的心竟平静了下来。
她懒懒趴到沙发上,觉得自己今晚应该不会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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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提起美食的时候,一双大眼睛亮得像要放光,脸上表情也变得极其丰富。胡歌面无表情地斜眼看着,真觉得她就差没在脖子上挂个牌子,标明“我是吃货”。
“去过两次。”他语气平淡地接了她的话茬,“味道是不错,不过太少出新品,留不住常客。”
没过两分钟,车就停到了贵乡人餐馆的门前。他们走进餐馆,很快就有服务生给他们安排餐桌,可没走出几步,杨幂就注意到了一张靠窗的桌子——她的前男友郑子昊就坐在那里。跟他同一桌的还有他父母,以及他的现任女友薛晴。
杨幂笑容一僵,正要叫住服务生说换个地方坐,就听到了郑子昊略显惊讶的声音:“杨幂?”他看看杨幂,又看看她身边的胡歌,显然有些惊讶,却还没忘了同胡歌打招呼,友善地一笑,“胡歌。”
郑子昊跟杨幂交往了四年,常常出入她家,自然是认识住她对门的胡歌的。胡歌对他印象不深,但也记得杨幂有这么个男朋友,于是略略点了头算作回应。他淡淡瞧了眼薛晴,再联系前天晚上杨幂喝得烂醉的表现,大约也猜到了事情的原委。
“唉,好巧。”杨幂还算反应迅速,立马就摆出一贯的微笑,还对扭过头来看她的郑父郑母点头,“叔叔,阿姨。”再冲薛晴笑笑,“薛晴。”
薛晴回她一笑,多少也有些尴尬。郑父只应了一声,倒没什么特别的表现。只有郑母见了杨幂便表情古怪,笑得十分得意,“小杨?哎呀,这么巧!跟朋友来吃饭呢?”她站起身,招呼他俩来坐,“来来来,正好,咱坐一桌!叔叔阿姨以前也没机会请你吃饭,今天刚好补上。”
杨幂见势不好,连忙赔着笑脸谢绝:“不用了阿姨,我今天请朋友吃饭呢,不太好。”
郑母却一拍大腿,不依不饶,“诶小杨,你这就是不给阿姨面子了。”
“不是啦阿姨,你看你们一家子出来吃饭,我带着我朋友坐过来也不大好,是不是?改天吧,真的谢谢您啊,阿姨。”杨幂面上挂着笑脸坚持,说完却暗叫不好:不该顺着她的话说胡歌是朋友的,要是换成“客户”,对方也没理由纠缠了。
结果一时嘴快成千古恨,郑母还真没完没了了,就是不肯放他们走。
还是胡歌冷不丁出了声:“那就劳您破费了。”然后便拍了拍杨幂的胳膊,扬扬下巴示意她坐下,“没事,坐。”
也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态,但既然他都说不介意了,杨幂也不好再拒绝,道了谢坐下了。以前她跟郑子昊交往的时候,郑母就很不喜欢她。其实无非也就是讨厌她三点:单亲家庭长大,工作忙,赚的钱比郑子昊的多。老人家不喜欢儿媳太能干,又爱攀比,现在有了薛晴这么合适的儿媳人选,自然是要当着杨幂的面好好炫耀一番的。
杨幂倒是不怎么担心,她从不跟长辈计较这点芝麻小事,再说人老了,谁没个改不掉的毛病。从前是顾及到郑子昊这层关系,杨幂没回过嘴,现在没了那层关系,她就更没必要上心。她只怕胡歌跟郑家人不熟,坐一桌尴尬,因此想着要多跟他聊聊,倒没想到郑母照顾得比她还要“周到”。
郑母的“重点攻击对象”居然成了胡歌,而且火力全开,脸上笑眯眯的,从家庭问到工作,好像巴不得把他家户口本翻个遍:“警察?不错不错。长得也俊……阿姨看你也二十好几了吧?做警察几年了呀?”
说罢还看了眼杨幂,明里暗里,像是有暗指她包养小白脸的意思。
杨幂脸还没垮下来,就见郑子昊隐忍地抿了嘴。他一向是待她好的,脾气温和,从没跟她发过火,却也为了维护她,和郑母翻过好几次脸。虽说如今两人分手了,但依着他的性子,多半还把杨幂当朋友,肯定见不得郑母这么羞辱她。
自始至终都不带多少表情,胡歌回答得一板一眼,也算是应付自如,“我今年三十一,从警校毕业以后就去了派出所工作,现在在市刑警大队的刑侦科。”
这么一本正经,倒叫郑母的笑脸有些挂不住:“做刑警啊?这倒不是什么好职业,工作危险又辛苦,工资还不高……”
“妈。”赶在她说出更难听的话以前,郑子昊出声制止了她。他难得沉着脸,紧拧着眉头望向郑母,目光如炬。眼见着儿子要发火,郑父也终于看不下去,拿手肘捅了捅郑母,低声警告:“够了啊。”
郑母瞪他,还想说点什么,就被胡歌打断:“抱歉,我还有点事,要先走了。”他脸色平静地站起来,又叫来了一个服务生,言简意赅地向对方交代,“这桌都是我朋友,跟厨房那边的师傅说一声,把招牌菜都端一份上来。”然后转头对一桌愣住的人嘱咐,“你们慢慢吃,这顿算我请。”
接着他才把视线转向杨幂,口吻淡定:“送不送我?”
总算回过神来,杨幂赶紧起身,转过头对郑父郑母道别:“那我也先走了,叔叔阿姨你们慢慢吃。”而后再向郑子昊和薛晴点头示意。郑子昊脸色稍松,好像也因为胡歌替她解了难而高兴,笑容诚恳:“下次见。”
她见他这么坦荡,也算是确定他俩真的没可能了。还好,她也没自己想象的那么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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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丽记得严聪开的车,又正巧到了下班高峰期,马路上堵得厉害,她沿着去市公安局的路上跑,没过多久就找到了那辆车。可不等她跑到车旁边,红灯一过,车流就开始向前涌动了。杨小丽只好不停地追,老远地见到车拐进了一个社区,胡歌从车上下来。
她再追过去时,车已经开走,而胡歌也走进了一幢居民楼。
楼底下的铁门是有密码的,杨小丽见追不上车,就想去找胡歌,奈何打不开门,只能站在门边拍着门哭喊:“警察叔叔!警察叔叔!”
杨幂刚要从地下停车场上楼,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幕。整栋楼里住的警察也就只有胡歌一个,杨幂知道这小姑娘找的多半就是他,便走到门前,隔着铁门问她:“小姑娘,你找的警察叫什么名字?”
“姓胡,胡歌!”杨小丽见她走过来,立马像抓住救命稻草似的拼了命地哀求,一张瘦小的脸涨得通红,满脸的泪水,“阿姨,你帮帮忙让我进去好不好,我男朋友被警察带走了,但是他没有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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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赵梅的脸转瞬就白了。
“不打,他不打孩子。”她矢口否认,眼神却左躲右闪,显然是在撒谎。
倒是这时候张磊抱着小女儿进了屋,粗着嗓子一吼:“谁说我不打的?”他大喇喇地站到胡歌跟前,理直气壮地迎上对方的视线,语气蛮横,“不打不成才,你们可以去看看这里有几家大人不打孩子的!我就是少打了,才害他现在去学着偷别人的钱!”
掐着他的胳膊想叫他不要再说下去,赵梅一会儿看看胡歌,一会儿又瞅瞅杨幂,十分尴尬。
“不是每家被打的孩子都会不敢跟打人的父母身体接触。”胡歌将手里的照片递到他眼前,自始至终态度平静,口吻却带着几分严厉,“而且你只打儿子不打女儿。家里只有他这个继子被继父打,你觉得孩子会怎么想?”
简单几句话,堵得张磊无话可说,脸气成了猪肝色。他的大女儿张佩还不明就里,被他抱在怀里,好奇地戳戳他的脸。杨幂从胡歌手里拿过那几张照片,一眼就看到最上边那张全家福:张磊、赵梅夫妇一人抱着一个女儿笑得和乐,只有韦俊站在张磊身旁两步远的地方,望着张磊的眼神有些胆怯,像是不敢靠近。
张磊打孩子,这是显而易见的了。杨幂盯着那张全家福,却还是觉得不解。继父对韦俊不好,那他为什么拍照的时候,他还要站在继父这边?
“重组家庭,孩子应该跟生母比较亲。”胡歌的声音唤回了她的思绪。她抬起头,正好瞅见胡歌正盯着赵梅的眼睛:“韦俊怎么也不敢跟你站一起?”
赵梅没有立刻回答。她抿着嘴低头看了看脚尖,然后突然把小女儿张岚轻轻推向张磊,拉了拉他的袖子,细声细语地请求,“老张,你先带着孩子出去吧,我有话要单独跟他们讲。”
张磊还余怒未消,挥开她的手粗声粗气地反问:“这是干什么?还有什么话是老子听不得的?!”
夫妻两推搡了一阵,她到底还是将他劝出了屋子。
“小俊之前……跟小佩和小岚住一个房间。”等到丈夫带着两个女儿出去了,赵梅才叹一口气,捏住衣角忖了会儿,低着眉慢慢回忆,“我怀小岚的时候,小佩才两岁。又要管家又要带孩子,我实在忙不过来,所以让小俊帮着带小佩。时间长了,街坊邻里就有人讲闲话,说小俊跟小佩又不是亲兄妹,也太亲了。当时谭家正好出了个丑事,说是改嫁媳妇带进门的儿子,强/暴了她跟老谭生的女儿……”
她说到这里便停下来,抿紧了唇。胡歌拧了拧眉,也算是明白了她的心思,“所以你就担心韦俊也这么干?”
赵梅看向脚下的水泥地面,抿嘴犹豫了两秒,终于点了点头:“小佩那时候才两岁,这么小的年纪,就算被欺负了也搞不清楚。”她把垂下来的几缕头发捋到耳后,“我又不敢跟老张说,怕他知道了,还没问清楚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就把小俊活活打死。所以没再让小俊照顾小佩,也不让小佩和小岚跟他亲近。”
顿了顿,她再次叹气,“日子长了,他大约心里也有了数,对我也就疏远了。”
而杨幂还在翻看另外几张照片,沉默片刻,忽然就问:“赵女士,我想冒昧问一句,您当初为什么要跟您前夫离婚?”
好容易恢复了一点血色的脸又霎时间白了下去,赵梅蹙起眉头,一言不发了好一会儿,才嗓音有些发颤地开了口,眼底的伤痛渐渐凝成水雾:“他老爱喝酒。每次喝醉了,都要打人。”
时至今日回想起来,还能有这么激烈的反应。想必她当初受到的伤害非同一般。


2025-07-28 13: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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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周承泽?”她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听,“他不是在北京中科院吗?”
“听说是他自己申请调到这边的分院来的。”简单直白地告诉她现状,黄玲听出来她语气微妙,于是又补一刀,“我上次碰巧见到他了。说真的,我觉得他跑这边来就是为了找你。郑子昊都跟初恋旧情复燃了,你就不考虑也跟周承泽燃一下?”
杨幂赶忙捞来枕头捂住自己的脸,嘤嘤呜呜地假哭:“你明知道我们不可能了还提这种伤心事,友尽了好吗……”
无言以对了几秒,黄玲再次出声:“也对,”她悠悠道,“我忘了他不会下厨……”
两人聊了半天,最终在黄玲到家的时候结束了对话。杨幂从床上爬起来跑到浴室洗了澡,而后在冰箱底层翻出一根老冰棒,叼在嘴里做晚饭。第二天她起早买菜,先是挑了只三黄鸡,再买了娃娃菜,最后来到卖猪肉的摊位,仔细回想着上次跟胡歌一起吃饭时两人的食量,比划了许久才买下一块分量十足的猪肘。
把食材拎回家放进冰箱,她便换了衣服赶去律所。路上买了油条和豆浆,勉强填饱肚子。
下班以后少见地没有磨蹭,杨幂匆匆跟同事道了别就赶回了家。先用火去掉了猪肘皮上的毛,再把它扔进锅中的沸水里煮了几分钟,等到煮干净了,她就把肘子捞上来,拿刀割了几道漂亮的口子,然后将葱、姜和香叶倒进另一锅沸水里,把猪肘放进去,煮到七分熟便关了火。
接着就把刚捞出来的猪肘放上锅里架着的蒸盘,盖上锅盖开始蒸。肘子要蒸一个半小时,杨幂趁着这个时候开始调佐料。烧热炒锅中的色拉油之后,把葱姜蒜煸炒得香气逼人,她再把桂皮、香叶和八角丢进去翻炒,倒进一大杯水,放进冰糖、酱油跟五香粉,小火烧四十分钟。
这期间她又马不停蹄地做起了盐焗鸡。
早上出门前就把买回来的鸡洗干净吊起来风干,她取下鸡,拿出盐焗纸把鸡整个儿包好,又用两根牙签穿过鸡颈和鸡尾固定好,把炉灶上的铁锅烧热,铺上粗盐。等到盐变黄了,她再铺上一层盐,才把包好的鸡放进锅里,用剩下的粗盐埋住它。
盖上锅盖焗大约六分钟,再将鸡翻个边焗六分钟,差不多就完成了。
客厅里刚好传来门铃声杨幂顾不上摘下围裙就跑过去开门。胡歌等在门前,见她急急忙忙开了门,便下意识地看了眼厨房的方向:“要我帮忙么?”
“不用,还差一个汤和青菜就好了。”她把他领到沙发边坐下,脚步又朝厨房里迈,脸上笑眯眯的,招呼得倒是挺熟络,“你先看一下电视,遥控器在茶几上,茶跟饮料你看看喜欢喝什么就喝,随便一点没关系。”
胡歌站起身,已经提了脚跟要跟过去帮把手,可一步还没迈出去,就身形一顿,改变了主意。他重新坐下来,目光在茶几上的热茶和果汁之间扫了一圈,最终端起了那杯铁观音。
电视里正在播晚间新闻,他对别的节目也兴致缺缺,所幸就没有换台,环顾了客厅一眼,放下茶杯再一次起身,在屋子里慢慢踱了一遍。做久了刑警的工作就有这个毛病,到了新的环境一定要先熟悉熟悉,做个初步判断。
杨幂一个人住,工作忙,家里算不上一尘不染,但也还算干净整洁。屋子里除了必要的家具,再不见什么多余的小饰物。地板是打了蜡的木质地板,和家具棕色的暖色调搭配起来,看上去很是舒服。
厨房里抽油烟机的声音消停下来,估计她差不多做好了菜,胡歌便走进了厨房。
陆续把三菜一汤端上餐桌,两人总算在桌边坐下了。饭前一人喝了一碗香菇肉丸汤,胡歌吃了一颗,倒是难得有了点兴趣:“肉丸是自己做的?”
肉丸的形状捏得很漂亮,肉也非常紧实,下汤前稍稍炸过,外皮香脆,下边的肉质又很有弹性,带着适中的咸味,里头还掺了点碎姜片。搭上香菇片,这碗汤就显得更加鲜美。
“我妈的老公江叔叔做的。”杨幂点点头,大眼睛亮晶晶的,完全没有因为提到继父而不快,“很好吃对吧?他教过我一次,但是我力气不够,剁肉剁不来。所以每次他们做好了都会叫我妈带给我一点。”
胡歌颔首,又咬下半颗肉丸,“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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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思完全不在这顿饭上,张春梅拿筷子戳着碗里的米粒,无暇顾及那块美味的鱼肉,“不是对门的小杨吧?”说着还不停向一旁闷头吃饭的丈夫胡正使眼色,“你刚说厨房里那只王八也是她的……你们俩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了?”
筷子已经伸向了金黄的炸蛎黄,胡正饿得慌,像是根本感觉不到她的暗示,一心吃菜扒饭。
看他吃得急,胡歌就顺手给他盛了一碗鸡汤以防他噎着,随口一答:“上次李成那个案子的人质就是她。之后我们一起吃了几次饭。”
这坦荡的态度,还真叫张春梅拿不准里头有没有别的名堂。
“小杨这姑娘,条件还行,年纪跟你也合适。”她便夹了炸蛎黄给他,盘算着该怎样劝他,“但是做律师的,赚的钱太多,心眼也多。而且她还是单亲家庭带大的,现在这单亲家庭的孩子脾气都坏,你嘴巴又这么毒,两个人在一起肯定要经常吵架……”
张春梅两年前退了休,也跟沈燕芳一样,时不时会来看看孩子。自从胡歌过了三十岁,她就开始替他急成家的事。所以对他附近住着的姑娘,张春梅也是一早就了解过的。而这里头她最不看好的,偏偏就是住胡歌对门的杨幂。
结果胡歌听完她的话,却冷不丁来了一句:“还好。”
“什么?”张春梅没明白。
“她脾气还好。”他也给她盛了一碗汤,脸上一如既往没什么情绪,“至少对着我从来都是笑嘻嘻的。”
要不是知道自家儿子一向都说话直白中肯,张春梅还真怀疑他这是在替杨幂说好话。她正酝酿着接下来该说些什么呢,就听胡正端着碗喝了口鸡汤,竟然先开了口:“那成,下个月中秋节带回家给我们瞧瞧。”
张春梅登时恼了,一肘子撞过去:“猴急什么!”
被她撞得险些打翻了手里的碗,胡正这会儿也不高兴了,瞪她一眼:“平时急的不是你吗?说什么三十多了还没个能结婚的女朋友,现在他自己找了你还不乐意?挑三拣四的……”
她挺起胸脯回瞪他,抡了筷子就要打,“嘴欠了是吧!”
“她工作也忙,不合适。”眼见着两个老人家又要吵起来,胡歌吃了口鱼肉,面无表情地从根源处打消了两人的想法,“所以我没有考虑。”
争执马上平息下来,张春梅斜眼瞅了眼胡正:“看看,看看!儿子都比你懂事!”
他斜眼看回去,末了又把目光转向胡歌,“人会变,境况也会变。合不合适,不试是不会知道的。”一番话难得说的语重心长,胡正也不掩盖话里的指向,“而且合适是一方面,还有另一方面,得看你是不是喜欢她。这过日子啊,光合适不行,你想想你一辈子就对着这么一个人,要是除了合适以外没一点感情,到时候别说七年了,不到三年都会烦死。”
“嗯。”胡歌稍稍皱了眉,放下碗筷,一脸平静地拿了碗给自己盛汤,“我不喜欢她。”
“哼。”做父亲的低下头来接着吃饭,对儿子的回答不予苟同,“你自己心里掂量得清楚。”
他不是没看到胡歌刚才发短信的样子。自家儿子的德行胡正是清楚的,哪怕是跟兄弟或者从前那些亲戚介绍的女朋友联系,胡歌也总是言简意赅,五六秒就编辑完短信发出去了,哪能像刚刚那样又是拍照又是皱着眉头斟酌好一会儿才发的。
胡正心里头直哼哼。儿子不老实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想当年他费尽口舌要胡歌去学做厨师帮他打理餐馆的生意,结果这孩子一声不吭的就报了警校,气得胡正两眼一翻鼻子都歪了。挑媳妇也是一样的,胡正从来就不信胡歌会听他妈的话。
然而胡歌就好像没注意到肖正古怪的语气,专心地吃着他的饭。
老夫妻俩饭后又待了一会儿,约摸两点便说要回家午睡。胡歌开车送他们,还去菜市场逛了一圈,再回到家时已经是下午五点。他把菜都放进冰箱,打开厨房后面小阳台的门,掏出烟盒和打火机。
抽了好一阵烟,胡歌才发现自己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站到了那个大木盆旁边,正垂着眼睑盯着盆里的甲鱼,走了好一会儿神。
于是他又拿出手机看了一眼,没有收到任何短信。
还有两个小时才去换班,他突然就觉得有点无所事事,索性靠在墙边,一面抽烟一面打开微信看看朋友圈里的消息。第一条就是杨幂一个小时前发的一大袋鸡翅的照片:“准备上山~晚上烧烤,看到鸡翅又饿了(ˉ﹃ˉ)想到中午吃那么多才过了四个小时就饿,终于明白古人的智慧就是真谛……有容乃大,有容乃大。”
有容乃大能这么用?胡歌眼角微微上扬了些,继续往下翻。
结果又看见了她中午发的糟辣脆皮鱼、豆豉蒸鱼、红烧鲫鱼和煎鲫鱼:“请叫我烹鱼小能手!当然,还有钓鱼小能手!”
下面是黄玲点了赞以后的评论:“因为前前任就坐在身边所以钓鱼小能手技能get√”
前前任。他盯了这个词数十秒,最后退出微信,随手在窗台上的烟灰缸里摁灭了烟头,瞥了眼木盆里拿前掌扒着水的甲鱼,拿上钥匙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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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经过几个小时的询问,她还是断断续续拼凑出了事情的始末:她住在度假村旁一个居民小区,家里养的小狗因为狗瘟而死,她跟小狗感情深厚,想把它葬在一个山清水秀又靠近自己的地方,于是偷偷溜进度假村的山林里,准备悄悄挖了洞把小狗埋了,却没想到在山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曾杏抱着的纸鞋盒里还躺着一条毛巾和一只泰迪犬的尸体,她带进度假村的黑色塑料袋中装着的则是一把小铲子。胡歌问她:“监控录像里没有拍到你。你是怎么进去的?”
“山后面用铁网拦住了,但是靠近西南角的地方……有个破口。”曾杏吞吞吐吐,脑袋埋得很低,“我们住附近的买不起门票,平时又想去爬爬山,就会从那里偷偷进去。”
胡歌直勾勾地看着她,“你们知道那里有个破口多久了?”
“好几年了吧……”她回想了好一会儿,“可能有两三年了……”
于是胡歌转头跟严聪交换了一个眼神。严聪派人去找,不久就收到消息,果然在山脚的西南角发现了铁丝墙的破口。仔细检查,还在铁丝钩上找到了死者衣服上的纤维。
“那凶手应该现在就住在附近,”严聪判断,“或者曾经住在附近。”
死者的指纹被送去确认身份,尸体也已经送走进行尸检,这晚的调查暂告一段落。胡歌跟严聪都要留在局里等结果,接下来还有几天要忙,估计侦破案子之前脚都沾不了家门。
他们回到警局时已经到了凌晨三点,尸检结果出来之前只能在休息室小憩一两个小时。胡歌刚在椅子上坐下就拿出了手机,解锁屏幕以后不出所料看到了杨幂几个小时前发来的短信:“报告胡警官,杨幂同志已到家,目前精神状况稳定,另有一名女同志陪伴,请勿担心。有时间就要抓紧休息,等你忙完这个案子,我用那只小王八煲汤孝敬你~”
面无表情地盯着这条短信看了许久,胡歌想了想,最终没有回复,将手机拢回兜里,合上眼捏了捏眉心。
“杨律师给你发短信啦?”探着脑袋瞅了他好几眼的严聪见状咧嘴一笑,“刚好现在有时间,不回一条给她?”
胡歌闭着眼睛放下手,就这么坐在椅子上休息,“睡你的觉。”
口吻还是不冷不热的,像是不打算搭理他。
严聪就叹了口气。
“老胡,我离过婚,也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他拿三把椅子拼起来,小心翼翼地就着椅子躺下去,“我们干这行的工作时间不定,突发状况又多,家人和爱人最需要我们的时候,都很可能不能陪着他们。小柯的事你也记得,他爸被抢救那会儿,他还在毒窑子里跟老枭谈判。再赶到医院,老人家就已经过了身。”蜷着脚调整了一下姿势,他把一条胳膊枕在脑袋下边,也打了个呵欠闭上眼,“但是老胡啊,杨律师她是律师,你也不想想她跟多少警察打过交道,我们日子怎么过的,她会不知道?一姑娘家的,明知道你是这种情况,还想法设法要跟你在一起,那肯定是老早就想清楚了,也有她自己的打算。她自己都不担心,你瞎操什么心?”
等了半天也没见胡歌有回应,严聪虚了虚眼瞧瞧他,见他环保双臂低着头坐在椅子上似乎已经睡着,便只能最后哼唧一句:“能接受咱们这种情况的姑娘不多啦,你好好想想吧。”
他话音落下,休息室也陷入了沉寂。
过了十五分钟,室内渐渐响起轻微的鼻鼾声。胡歌慢慢睁开眼,再次拿出了手机,却只是攥在手里,垂着眼沉默不语。
此时杨幂也在黑暗的卧室里辗转难眠。她不敢翻身,担心吵醒身边睡着的黄玲,因此只得轻轻挪了挪身体,捞起床头柜上的手机,想看看有没有短信。结果刚解锁屏幕,身侧就传来黄玲清醒得不得了的声音:“你家仙人还没回短信?”
“你没睡啊。”她白她一眼,又锁上屏幕笑了笑,“办案,忙着呢。”
黄玲听完却默不作声。“杨幂,你真的想好了?”半晌,她才开口,“他们刑警这么忙,说不定你最需要他的时候,他都要舍家为人民哦。”
“有的事总是要自己一个人面对的嘛。”杨幂早料到她要说什么,脑子里的答案也酝酿了很久,“我二十九年都这么过来了,还怕以后自己搞不定?”说完她就笑起来,觉得黄玲这一本正经的样子真的挺逗,“而且你那什么口气啊,我还只是在追他,又不是马上要跟他领证结婚。”
这嬉皮笑脸不知好歹的模样让黄玲没忍住要掐她一把,“行行行,那你就睡吧。好不容易放个假,还搞什么卧谈。”
杨幂笑嘻嘻地应了,立马安静下来。黄玲也闭着嘴躺了半天,脑子里却总盘旋着下午听到那声尖叫,想想还真有些毛骨悚然。于是她轻轻推了推乔茵:“算了我们还是继续开卧谈大会吧,从你前前任开始说怎么样?”
哪想杨幂没有反应,被她推那么两下也只迷迷糊糊嘀咕了一句“我要吃小笼包”。黄玲不可置信地张大嘴,一把开了床头灯爬坐起来,死死盯着杨幂的脸瞧了好一阵,见她毫无反应才确定她居然真的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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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产生了要把她掀下床的冲动,黄玲骂骂咧咧地关了灯躺下,拿来自己的手机打开微信愤恨地发了一条朋友圈:“丫的有时候真想一巴掌抽死这吃货!”
顺手还了杨幂。
没想到刚发出去就收到了一条赞。
那头像很眼生,她疑惑了两秒点开看看,恰好又瞧见那人秒回了一条评论:
“难得同感。”
仔细一看,这人的名字叫“胡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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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恰好杨幂走了进来,跟她擦肩而过时难免发觉她脸色难看,于是瞅了瞅胡歌的背影,思忖片刻,最后仅仅是笑眯眯地走上前问他:“有没有要我帮忙的?”
“冰箱里有一罐泡椒鸡爪。”给干净的锅里倒上油热了一会儿,他把一旁事先准备好的葱姜蒜块统统扔进锅内爆炒,等香味噌噌上窜了,才关了火把葱姜蒜捞出来,端起锅用里头的油去冲手边碗里的辣椒粉,“前两天做的,应该很入味了。拿出来找个碗装着。”
眼见着冲出了红油,杨幂抑制住咽口水的冲动,点了头从冰箱里拿出了泡椒凤爪。
胡歌则把埋在冰块里的鸡肉捞出来摆进碗里,淋上混了酱油、盐和糖的红油,再撒上一把白芝麻,做好了一份口水鸡。
他没工夫偷闲,紧接着又洗了锅,在锅里架好蒸盘,把事先腌好的鱼撒了豆豉放上蒸盘蒸,然后将保险室里腌制已久的牡蛎拿出来,挨个儿放进盛了面粉的碗里滚上一圈。
“蔊菜是要做蔊菜汤吗?待会儿我来做吧。”杨幂倒了大半罐鸡爪到碗里,泡椒带着咸辣味道的香气漏出来,淡青色的泡椒水淋在鸡爪光滑细腻的皮肉上,让她难以自持,只能动了歪脑筋问还在忙着的胡歌:“你要不要试试泡椒凤爪?”
“你要是嘴馋就先吃。”对方头也不回地拆穿了她的真实意图,“我姑且当没看到。”
杨幂心虚地笑笑,拿筷子夹起半只鸡爪,讨好地送到他嘴边,“来嘛,你先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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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都送到嘴边了,胡歌也没张嘴。他睨她一眼,直接拿沾了面粉的手捉住她握着筷子的右手,强行调转筷子的方向,面不改色地把那半只鸡爪塞进了她嘴里。
他自己做的泡椒,辣劲是十足的。杨幂才将鸡爪含住,就被那刺激的辣味冲了喉咙,视野竟慢慢模糊起来,眼眶里盈满了泪水。
胡歌没有下一步动作,就这么冷静地看着她的表情变化,等她说出第一句话。
她眼泪泫然,眉心微拧,眼神却极其激动,腮帮动了动,缓慢地嚼起鸡爪来,复杂生动的表情也不知道究竟是辣出来的,还是感动出来的:“怎么办,胡歌……我好怕我爸会爱上你……”
“爱上?”胡歌眼角微挑。
而她含糊不清地这么说完,又转过身小跑到垃圾桶旁把小骨头吐出来,深吸一口气,弯着亮晶晶的大眼睛冲他笑:“做的菜……”
沉默半秒,他冷着脸回身继续给剩下的牡蛎滚上面粉,任她凑上来垂涎那碗口水鸡,不再给她任何回应。


2025-07-28 13: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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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到上午十点半的时候,周承泽听见身侧有脚步声停下,他转头看过去,只见一个陌生的瘦小男人停在他跟前,仔细打量了他几眼,问道:“请问是周承泽先生吗?”
到底是个陌生人叫出了自己的名字,周承泽愣了愣,转而便提了几分警惕,转身面向他,“对,我是。请问有什么事吗?”
“周楷明要我把这个交给你。”对方将一个信封塞给了他。
“周楷明?”心头一跳,周承泽拆开信封迅速扫了眼里头的信件内容,而后又抬头看向眼前的男人,眉头紧蹙:“他现在在哪里?”
男人抿了抿唇,四下里看看,侧身压低声音示意他跟上:“跟我来。”接着便走向了停在几米远外的一辆小轿车。
周承泽想了想,走到保安亭前面,悄悄将那份信塞进那捧玫瑰里,然后才把玫瑰交给保安:“麻烦你帮我把这个给202的杨幂小姐。”
“诶先生,我们不负责帮人代收东西的……”
“麻烦你了,我现在有急事。”不管保安的拒绝,周承泽强行将玫瑰塞给了对方,脚步匆忙地转身离开,坐上了那辆小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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