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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朱熹在当代的抹黑得这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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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绝对是近代以来被中伤最惨的古人,没有之一。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9-05-09 20:13回复
    1.朱熹主张禁欲主义吗?
    程朱理学的“存天理,去人欲”并非禁欲主义,而仅仅是节制欲望,程颐还明确说过:“佛之所谓世网者,圣人所谓秉彝也。尽去其秉彝,然后为道。佛之所谓至教也。而秉彝终不可得而去也。耳闻目见,饮食男女之欲,喜怒哀乐之变,皆其性之自然。今其言曰:必尽绝是,然后得天真,吾多见其丧天真矣。(《二程粹言·卷一·论道篇》)”
    朱熹关于理欲之辨的一些论述:
    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循人欲,则求利未得而害己随之。
    ——《孟子集注·梁惠王章句上》
    天下之害,无不由未之胜也。峻宇雕墙,本于宫室。酒池肉林,本于饮食。淫酷残忍,本于刑罚。穷兵黩武,本于征讨。凡人欲之过者,皆本于奉养。其流之远,则为害矣。先王制其本者,天理也。后人流于未者,人欲也。损之义,损人欲以复天理而已。
    ——《近思录·卷五》
    问:“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有天理自然之安,无人欲陷溺之危。不为物欲所昏,则浑然天理矣。
    ——《朱子语类·卷十三》
    父母之于子,有无穷怜爱,欲其聪明,欲其成立。此谓之诚心邪?”曰:“父母爱其子,正也;爱之无穷,而必欲其如何,则邪矣。此天理人欲之间,正当审决。
    ——《朱子语类·卷十三》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9-05-0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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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朱熹反对妇女改嫁吗?
      北宋理学家程颐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二》)许多人据此认为程朱理学压制女性改嫁的权利,进而推导出宋代之后妇女地位急转直下的结论,这里存在多重误解。
      程颐本人并不反对妇女再适,《河南程氏遗书》有段记录:“或曰:古语有之:‘出妻令其可嫁,绝友令其可交。’乃此意否?曰:是也。”程颐有一个侄女成了寡妇,程父帮她再嫁。程颐因此盛赞父亲“嫁遣孤女,必尽其力”。
      朱熹也不反对女子再嫁,他在《答李敬子余国秀》说:“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
      究程氏本意,“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并非对庶民的要求,而是强调士大夫的气节。“宋承五季之后,世风靡靡,夫妇一伦轻亵已甚,故伊川立此严峻之防,使士大夫有所矜式,非为愚夫愚妇言也。”
      朱熹门人问:“取甥女归嫁一段,与前孤孀不可再嫁相反,何也?”曰:“大纲恁地,但人亦有不能尽者。”(《朱子语类》卷九十六)朱熹认为女子不必拘泥从一而终的观点相当开明与进步。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9-05-0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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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朱熹主张臣下要无条件服从君主吗?
        秦穆公死时,用子车氏三兄弟殉葬,秦国人哀悼三良,为之赋《黄鸟》。
        朱熹对此事的议论如下:
        穆公于此,其罪不可逃矣!但或以为穆公遗命如此,而三子自杀以从之,则三子亦不得为无罪。今观临穴惴栗之言,则是康公从父之乱命,迫而纳之于圹,其罪有所归矣。又按《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
        ——《诗集传·秦风·黄鸟》
        朱熹认为,秦穆公以三良殉葬,其罪已不可逃。但子车氏三良居然情愿受殉,因而也不得为无罪。秦康公听从其父之遗命将三良殉葬,所以同样罪有所归。
        在朱熹看来,君主要杀害大臣,如果大臣的真的心甘情愿去死,那么不仅君主有罪,大臣也同样有罪;父亲悖逆天理的乱命,如果子女听从了,那么不仅父亲有罪,子女也同样有罪。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9-05-0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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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程朱理学是故弄玄虚、空谈性命的无用之学吗?
          “格物致知”源自《礼记·大学》的「三纲八目」,所谓“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其中的“八目”略写为:“格、致、诚、正、修、齐、治、平”。
          宋代理学家重视《大学》,于是,“格物致知”成为理学家的重要概念。程颐讲“一草一木皆有理,须是察”(《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所以明理也”(《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十五)。已经包含了格自然之物的思想。朱熹更是明确地说要格自然之物,“天地中间,上是天,下是地,中间有许多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物**,此皆形而下之器也。然这形而下之器之中,便各自有个道理,此便是形而上之道。所谓格物,便是要就这形而下之器,穷得那形而上之道理而已。”(《朱子语类》卷六十二)他还说:“上而无极、太极,下而至于一草、一木、一昆虫之微,亦各有理。一书不读,则阙了一书道理;一事不穷,则阙了一事道理;一物不格,则阙了一物道理。须著逐一件与他理会过。”(《朱子语类》卷十五)“虽草木亦有理存焉。一草一木,岂不可以格。如麻、麦、稻、粱,甚时种,甚时收,地之肥,地之跷,厚薄不同,此宜植某物,亦皆有理。”《朱子语类》卷十八
          朱熹一生著书209卷,编纂书籍210卷,注释38卷,校勘72卷,代表作有《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诗集传》、《楚辞集注》、《仪礼经传通解》、《易学启蒙》、《周易本义》、《四书或问》、《伊雒渊源录》等,在经学、佛学、诗文、史学、训诂考据、天文学等方面都有很高的造诣,取得了超越所有前人的学术成就。不仅如此,朱熹还是格自然之物的实践者。他较为重视科学,并积极地研究科学。这实际上为后来从“格物致知”发展到“科学”开辟了道路。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9-05-0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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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朱熹的历史评价
            西风卷尽扩霜筠,碧玉壶天天色新。
            风历半千开诞日,龙山重九逼佳辰。
            先心坐使鬼神伏,一笑能回宇宙春。
            历数唐尧千载下,如公仅有两三人。
            ——辛稼轩《酬朱晦翁》
            弃疾尝同朱熹游武夷山,赋《九曲棹歌》,熹书“克己复礼”、“夙兴夜寐”,题其二斋室。熹殁,伪学禁方严,门生故旧至无送葬者。弃疾为文往哭之曰:“所不朽者,垂万世名。孰谓公死,凛凛犹生!”
            ——《宋史·辛弃疾传》
            放翁自蜀东归,正值朱子讲学提倡之时,放翁习闻其绪言,与之相契。家居,有《寄朱元晦提举》诗、《谢朱元晦寄纸被》诗,又《寄题朱元晦武夷精舍》诗,所谓"有方为子换凡骨,来读晦翁新著书"也。及朱子卒,放翁祭之以文云:"某有捐百身起九原之心,有倾长河决东海之泪。路修齿耄,神往形留。"是可见二公道义之交矣。时伪学之禁方严,放翁不立标榜,不聚徒众,故不为世所忌。然其优游里居,啸咏湖山,流连景物,亦足见其安贫守分,不慕乎外,有昔人"衡门泌水"之风。是虽不以道学名,而未尝不得力于道学也。
            ——《瓯北诗话·卷六》
            道之正统待人而后传,自周以来,任传道之责者不过数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后,曾子、子思继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后,周、程、张子继其绝,至朱子而始著。"
            ——黄榦
            晦庵先生治经眀理,宗二程而宻于二程,如《易本义》《诗集传》《小学书》《通鉴纲目》之类,皆青于蓝而寒于水也。但寻常文字多不及二程,二程一句撒开,做得晦庵千句万句;晦庵千句万句揫敛来,只作得二程一句。虽世变愈降,亦闗天分不同,然晦庵先生,三百篇之后一人而已。
            ——李耆卿《文章精义》
            杨文靖公四传而得朱子,致广大,尽精微,综罗百代矣。江西之学,浙东永嘉之学,非不岸然,而终不能讳其偏。
            ——全祖望《宋元学案》
            三代而上,圣人叠出,至孔子删述《六经》遗言绪论,而后斯道大行于世。三代而下,儒贤叠出,至文公朱熹注释群经,而后孔子之道既明。孔子大圣,朱子大贤,道德事功,不甚相远。
            ——戴铣《优崇儒先祠嗣疏》
            中国有一段最有系统的政治哲学。在外国的大政治家还没有见到,还没有说到那样清楚的,就是《大学》中所说‘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一个人从内发扬到外,由一个人内部做起,推到平天下止,像这样精微发展的理论,无论外国什么政治家都没有见到、都没有说,这应是我们政治哲学知识中的独有宝贵,是应该要保存的。
            ——孙中山
            在中国历史上,前古有孔子,近古有朱子,此两人,皆在中国学术思想史及中国文化史上发出莫大声光,留下莫大影响。旷观全史,恐无第三人堪与伦比。
            ——钱穆《朱子新学案》
            朱熹综合周、张、二程的学说,加以扩充发展,更建立了博大宏伟的体系,达到了当时世界范围内的哲学理论的最高水平。
            ——张岱年《朱子学新论》
            在中国文化史、传统思想史、教育史和礼教史上,影响最大的,前推孔子,后推朱熹。
            ——蔡尚思《闽学研究丛书》总序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9-05-09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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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熹一生,廉洁自好、刚正不阿,学养德业、臻于全能,多次横遭权臣、奸臣的排斥、诬陷。其学说,被王淮、韩侂冑指为“伪学”。其身份、地位,在绍熙五年(一一九四年)达到顶峰,随即挫落。那年七月,光宗帝内禅,逊位为太上皇,太子赵扩登位,是为宁宗帝;八月,朱熹从秘阁修撰、潭州知州升迁焕章阁待制兼侍讲(皇帝的顾问、教师),成为当时的“儒宗”。闰十月,上疏忤逆韩侂冑,焕章阁待制兼侍讲之职被罢。庆元元年(一一九五年)十二月,复以焕章阁待制,辞而不就。庆元二年十二月,被罢免秘阁修撰及提举南京鸿庆宫之职。庆元五年,辞退一切官职而退休。庆元六年三月,因病去世。虽然生前仕途起落,但丝毫不影响道德、文章的卓著于千古。
              宁宗帝登基之初,朝廷之中有二个冒尖之人:宗室赵汝愚,外戚韩侂胄。古代政治,最忌后妃、外戚、太监干预朝政;宋朝的祖宗家法,又加上了对于四世之内皇室近宗之人参与政事的限制。赵汝愚是太宗帝的七世孙,已是远宗。韩侂胄母亲的姐姐是当时的太皇太后(高宗帝的吴皇后),其妻是太皇太后的侄女,其侄孙女是宁宗帝的恭淑皇后,正儿八经亲上加亲的皇室外戚。然而,韩侂胄以“宗室不得为宰执”打压赵汝愚,把持朝政历十余年。
              赵汝愚是从绍熙五年八月担任右宰相,庆元元年二月被降职为观文殿大学士、知福州,庆元二年正月暴卒于永州;因赵汝愚正直清廉,朝中大臣多有为之抱不平者。韩侂胄为了一手遮天,摈除异己,迅速地结羽成党,授意党羽着力诬陷跟赵汝愚关系较近的朱熹,将朱熹的理学诬讦为“伪学”,制造了“庆元党禁”。庆元二年十二月,监察御史沈继祖劾朱熹,诏落熹秘阁修撰;庆元三年二月,朝廷公布五十九人为《伪学逆党籍》,尽行驱逐;庆元四年五月,禁止传播“伪学”。嘉泰二年(一二零二年),开始解禁。
              朱熹秘阁修撰之职的被罢,直接原因是遭到监察御史沈继祖的弹劾。沈继祖向朝廷递呈劾朱熹的省札(是胡纮在做谏官之时撰写。胡纮被升职为太常少卿,就将此文交给谏官沈继祖)与诏落朱熹秘阁修撰,这二件事,关连得非常迅速,在一个月内。可见,并不符合监察程序,即有监无察,缺失了具体检察、审理其事的环节。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9-05-0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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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纮撰写的《劾朱熹省札》,兹录于下。
                臣窃见朝奉大夫、秘阁修撰、提举鸿庆宫朱熹,资本回邪,加以忮忍,初事豪侠,务为武断,自知圣世此术难售,寻变所习,剽张载、程颐之余论,寓以吃菜事魔之妖术,以簧鼓后进,张浮驾诞,私立品题,收召四方无行义之徒以益其党伍,相与餐粗食淡,衣褒带博,或会徒于广信鹅湖之寺,或呈身于长沙敬简之堂,潜形匿影,如鬼如魅。士大夫之沽名嗜利、觊其为助者,又从而誉之荐之。根株既固,肘腋既成,遂以匹夫窃人主之柄,而用之于私室。飞书走疏,所至响答,小者得利,大者得名,不惟其徒咸遂所欲,而熹亦富贵矣。臣窃谓熹有大罪者六,而他恶又不与焉。
                人子之于亲,当极甘旨之奉,熹也不天,惟母存焉,建宁米白,甲于闽中,而熹不以此供其母,乃日籴仓米以食之,其母不堪食,每以语人,尝赴乡邻之招,归谓熹曰:‘彼亦人家也,有此好饭’。闻者怜之!昔茅容杀鸡食母而与客蔬饭,今熹欲餐粗钓名而不恤其母之不堪,无乃太戾乎?熹之不孝其亲,大罪一也。
                熹于孝宗之朝屡被召命偃蹇不行,及监司郡守或有招致则趣驾以往!说者谓召命不至盖将辞小而要大,命驾趣行盖图朝至而夕馈!其乡有士人连其姓者贻书痛责之,熹无以对!其后除郎则又不肯入部供职,托足疾以要君,此见于侍郎林栗之章,熹之不敬于君,大罪二也。
                孝宗大行,举国之论礼合从葬于会稽,熹以私意倡为异论首入奏札,乞召江西福建草泽别图改卜,其意盖欲藉此以官其素所厚善之妖人蔡元定,附会赵汝愚改卜他处之说,不顾祖宗之典礼,不恤国家之利害,向非陛下圣明朝论坚决,几误大事!熹之不忠于国,大罪三也。
                昨者汝愚秉政,谋为不轨,欲藉熹虚名以招致奸党,倚腹心羽翼,骤升经筵,躐取次对,熹既用法从恩例封赠其父母,奏荐其子弟,换易其章服矣,乃忽上章佯为辞免,岂有以职名而受恩数而却辞职名?玩侮朝廷,莫此为甚!此而可忍,孰不可忍?熹之大罪四也。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9-05-0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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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汝愚既死,朝野交庆,熹乃率其徒百余人哭之于野,熹虽怀卵翼之私恩,盍顾朝廷之大义?而乃犹为死党,不畏人言,至和储用之诗,有‘除是人间别有天’之句,人间岂容别有天耶?其言意何止怨望而已?熹之大罪五也。
                  熹既信妖人蔡元定之邪说,谓建阳县学风水有侯王之地,熹欲得之,储用逢迎其意,以县学不可为私家之有,于是以护国寺为县学,以为熹异日可得之地,遂于农月伐山凿石,曹牵伍拽取捷为路,所过骚动破坏田亩,运而致之于县下,方且移夫子于释迦之殿,设机造械,用大木巨缆绞缚圣像,撼摇通衢嚣市之内,而手足堕坏,观者惊叹,邑人以夫子为万世仁义礼乐之宗主,忽遭对移之罚而又重以折肱伤股之患,其为害于风教大矣!熹之大罪六也。
                  以至欲报汝愚援引之恩,则为其子崇宪执柯娶刘珙之女,而奄有其身后巨万之财。又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每之官则与之偕行,谓其能修身,可乎?
                  冢妇不夫而自孕,诸子盗牛而宰杀,谓其能齐家,可乎?
                  知南康军,则妄配数人而复与之改正;帅长沙,则匿藏赦书而断徒刑者甚多;守漳州,则搜古书而妄行经界,千里骚动,莫不被害;为浙东提举,则多发朝廷赈济钱粮,尽与其徒而不及百姓,谓其能治民,可乎?
                  又如据范染祖业之山以广其居,而反加罪于其身;发掘崇安弓手父母之坟以葬其母,而不恤其暴露,谓之恕以及人,可乎?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9-05-09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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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女婚嫁,必择富民,以利其奁聘之多。开门授徒,必引富室子弟,以责其束修之厚。四方馈赂,鼎来踵至,一岁之间,动以万计,谓之廉以律己,可乎?
                    夫廉也,恕也,修身也,齐家也,治民也,皆熹平日窃取中庸、大学之说以欺惑斯世者也。今其言如彼,其行乃如此,岂不为大奸大憝也耶?昔少正卯言伪而辩,行僻而坚,夫子相鲁七日而诛之。夫子,圣人之不得位者也,犹能亟去之如是,而况陛下居德政之位,操可杀之势,而熹有浮于少正卯之罪,其可不亟诛之乎?
                    臣愚欲望圣慈特赐睿断,将朱熹褫职罢祠,以为欺君罔世之徒污行盗名者之戒。仍将储用镌官,永不得与亲民差遣。其蔡元定,乞行下建宁府追送别州编管。庶几奸人知惧,王道复明。天下学者自此以孔孟为师,而憸人小夫不敢假托凭藉,横行于清明之时,诚非小补。
                    这道省札公布之后,御史台及门下、中书二省之人全都不敢以之作为撰写贬谪朱熹文书的根据(南宋叶绍翁《四朝闻见录》“初,台臣劾公,仅见省札,而掖垣见不敢草谪词云”)。因为,撰此省札者过于夸诞的风闻言事,已将阴恶刁邪的刻毒用心溢于文中。
                    有些词语的生造,字意不通;例如,资本回邪。本与邪,以一棵树而喻,本是根本,邪是斜枝,资其根本是向下的,回及枝邪是向上;资本与回邪是方向相反的二码事,上下悬殊,是不可混而为一的。
                    所谓六罪:不孝其亲、不敬于君、不忠于国、玩侮朝廷、以诗发怨、害于风教。堪为玩弄文字、肆意组织言词以遂诬陷之企图的极致之作。
                    第六罪,使用机械设备搬移、安装圣像,经过街道、闹市,圣像手、脚有所损坏,围观者为之惊叹,属于工事意外,跟“害于风教”是有着一些距离的。
                    第五罪,从诗句“除是人间别有天”之中,揪出“别有天”三字,进行牵扯、影射方式的批判,乃是想要制造一场纯粹的文字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9-05-09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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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罪,接受官职之后的请辞官职,就被当作“玩侮朝廷”,那么,只有职务终身制才是不玩侮朝廷的了。朝廷可以起用人才,大臣可以请辞官职,这是一种相应的权利对等;没有了这种对等,只许领职不许辞官,那么,大臣便等于是朝廷的奴才了!
                      第三罪,改卜从葬之地跟“不忠于国”联系起来,可见,撰文之人是以葬者为“国”,其言外之意等于咒骂宋国是个入土埋葬的死人。
                      第二罪,不肯入部就职,马马虎虎,跟“不敬于君”,可以沾得上一点边际。
                      第一罪,不管家里贫富如何,只要杀鸡给母亲吃,就是“孝”;撰此文者实在是荒唐得足以旷古绝代!养鸡场业主完全可以被胡纮奉为举世无匹的最孝者了。
                      主打的六罪,已为无理无据。其次的“以至欲报汝愚援引之恩,则为其子崇宪执柯娶刘珙之女,而奄有其身后巨万之财”、“诱引尼姑二人以为宠妾”、“冢妇不夫而自孕”、“诸子盗牛而宰杀”等,很能凭空罗织。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9-05-09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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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熹对于沈继祖的弹劾以及被朝廷免去官职的回应,是《落职罢宫祠谢表》、《落秘阁修撰依前官谢表》(被韩侂胄、胡纮、沈继祖的遗世邪灵、隔代余孽,视为朱熹的认罪表)。这两篇文章,兹录于下。
                        臣熹言:臣前任秘阁修撰,提举南京鸿庆宫,今年五月十三日已该满罢,至二十七日,伏准尚书省庆元二年十二月札子节文,臣寮论臣罪恶,乞赐睿断!禠职罢祠,奉圣旨,依。臣已于当日谢恩只受讫者。
                        罪多擢发,分甘两观之诛;量极包荒,姑示片言之贬。迨复寻于白简,始知丽于丹书。镌延阁论撰之名,辍真祠香火之奉。兹为轻典,永赖洪庥,捧戴奚胜!感藏曷喻!
                        伏念臣草茅贱品,江海孤生。蚤值明时,已误三朝之眷奖;晚逢兴运,复叨上圣之深知。召自藩维,擢参经幄,略无可纪,足称所蒙。既远去于朝行,即永归于农亩。然犹畀之秩禄,使庇身于卜祝之间;置在清流,容厕迹于图书之府。
                        所宜恭恪,或逭悔尤,乃弗谨于彝章,遂自投于宪网。果烦台劾,尽发阴私,上渎宸严,下骇闻听。凡厥大谴大诃之目,已皆不忠不孝之科!至于众恶之交归,亦乃群情之共弃。而臣聩眊,初罔闻知,及此省循,甫深疑惧。
                        岂谓乾坤之造,特回日月之光。略首从之,常规既俾,但书于薄罚,稽眚终之明训。倘许卒遂于余生,是宜衰涕之易零!惟觉大恩之难报。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尧仁广覆,舜哲周知!谓表正于万邦,已极忠邪之判;则曲全于一物,未伤黜陟之公。遂使顽蒙获逃窜殛,臣敢不涵濡圣泽,刻厉愚衷!虽补过修身,无及桑榆之暮景;然在家忧国,未忘葵藿之初心。
                        瞻望阙廷,臣无任。
                        臣熹言:臣昨于庆元三年正月二十七日准尚书省札子节文,臣寮奏臣罪恶,乞与褫职罢祠,奉圣旨,依。札臣照会,臣即于当日望阙谢恩解罢职名,仍奉表称谢去讫。今于 月 日,复准都进奏院递到 月 日告命一道,付臣落秘阁修撰,依前官者。
                        弹文上彻,已幸免于严诛;诏墨下颁,复宠加于明训。阅时既久,只命惟新。感极涕零,惧深首陨。伏念臣草茅贱士,章句腐儒,惟知伪学之传,岂适明时之用。顷叨任使,已屡奏于罔功;旋即便安,复未能于寡过。
                        致烦重劾,尽掎宿愆。谓其习魔外之妖言,履市尘之污行。有母而尝小人之食,可验恩衰;为臣而高不事之心,足明礼阙;以至私故人之财而纳其尼女,规学宫之地而改为僧坊。谅皆考覆以非诬,政使窜投而奚憾。
                        不虞恩贷,乃误保全。第令少避于清班,尚许仍居于散秩。愸玺书之来下,恍岁律之还周。视要囚讵,止于旬时,盖有迁就;逮数恶难,从于末减,犹听省循。口诵以还,心铭敢坠。此盖伏遇皇帝陛下仁兼覆载,明极照临。作福作威,总大权而在已;曰贤曰佞,付公论于得人。谓刑罚固足以惩奸,而播告岂容于匿指。
                        式敷显号,遍警具寮。臣敢不深省昨非、细寻今是!年龄晼晩,虽悲后效之无期;肝胆轮囷,尚喜孤忠之有在。誓坚死守,觊答生成。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9-05-09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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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代,只要朝廷向大臣下达了或奖或罚或擢或黜的公文,大臣必须向朝廷呈递谢恩之表。因此,谢恩并非谢罪,呈递谢表更非自作认罪之状。
                          《落职罢宫祠谢表》话分两头,一边是请求“臣寮论臣罪恶,乞赐睿断”,一边是依旨谢恩“禠职罢祠,奉圣旨,依”。指出台劾省札之中所列的六罪五“可乎”,属于“大奸大憝”的不为阳间所见的“阴私”,那么多的要受群情共弃的的众恶交归,应该受到法律谴责、问罪的事儿,我这个“当事人”竟在此前还没听见过,所以,我真是又很怀疑又很恐惧(果烦台劾,尽发阴私,上渎宸严,下骇闻听。凡厥大谴大诃之目,已皆不忠不孝之科!至于众恶之交归,亦乃群情之共弃。而臣聩眊,初罔闻知,及此省循,甫深疑惧)。
                          由于“乞赐睿断”的请求未经受理,《落秘阁修撰依前官谢表》除了“褫职罢祠,奉圣旨,依”,就是以“宿愆”呼应“阴私”,给那道省札的“罪状”作了再次定位,追问朝廷在下达贬谪命令之前有没有经过具体的检察、审理,以证明那些“污行”、“恩衰”、“礼阙”之事是不是诬陷(谅皆考覆以非诬)?希望朝廷严查此事,以免有所“匿指”。
                          朱熹对于胡纮所撰省札之中的各条“罪行”,非但没有承认,并且,指出这是诬陷。宿愆、阴私,是佛教、道教劝导信徒忏悔的常用语;朱熹以“尽发阴私”、“尽掎宿愆”针对胡纮的省札,言外之意,乃是讥诮御史台已经沦为佛寺道观般的搞起了神神鬼鬼那一套。
                          《落职罢宫祠谢表》、《落秘阁修撰依前官谢表》,字斟句酌、对仗演畅,起承转合、绰然而圆,章法严谨、体势浑穆。二字以总之:精炼。
                          《劾朱熹省札》,词句闪烁,行文虚浮,用意于拖沓之间穿插刁钻,指事在无序之中混夹含糊,既未能扎实于文笔,又不足于章法之完整。二字以总之:漫谬。
                          朱熹被免职,并非有其罪恶;这是大白于当时的。庆元元年开始担任右宰相的谢深甫,曾在“庆元党禁”期间余嘉向朝廷上书请求处斩朱熹的时候,将那篇疏章扔掉,当场就骂余嘉是个狂妄的虮虱,对大臣们说:朱熹他们只是互相追求学业之明而已,哪有什么罪啊。(《宋史·谢深甫传》“有余嘉者,上书乞斩朱熹,绝伪学,且指蔡元定为伪党。深甫掷其书,语同列曰:‘朱元晦、蔡季通不过自相与讲明其学耳,果有何罪乎?余哲虮虱臣,乃敢狂妄如此,当相与奏知行遣,以厉其余’”)。


                          来自Android客户端17楼2019-05-09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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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楼的奇葩@亲🐴早死张艾宇 居然能把这种网文段子当成信史,还看不起读正史的人。《宋史·道学三·朱熹张栻列传》摆明了“沈继祖为监察御史,诬熹十罪,诏落职罢祠”,庆元党禁起因是韩侂胄污蔑赵汝愚策划发动政变使宋光宗复位,并籍此大肆罗织罪名清洗异已,将宰执赵汝愚、留正、王蔺、周必大等四人;待制以上朱熹、徐谊、彭龟年、陈傅良、薛叔似等十三人;余官刘光祖、吕祖俭、叶适、杨简、袁燮等三十一人;武臣皇甫斌等三人;士人杨宏中、蔡元定、吕祖泰等八人等共五十九人打入所谓的“伪学逆党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9-05-09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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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9-05-09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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