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战事需要的考虑,秦国注重的是农业生产和军事战争,推行的是“奖励耕战”的国策。军事上实行的是“军功”制,而对农耕的规定更是十分细致严谨,秦法规定,天下雨的雨量及范围都要逐级上报;播种,亩用种量也有规定,只是可以根据土地的肥瘠稍加或稍减;耕牛是秦农业的主要动力,规定,养牛人养10头母牛,如果有4头不下仔,养牛人要受罚;对牛的喂养也有规定:牛瘦(指腰围)1寸,人笞10鞭;如果牛死掉三头,不但养牛人要被治罪,养牛人所在的县令、县丞也要承担连带罪责;对养牛情况每年有四次评比,若连续两次被评比为未尾的,养牛人要受处罚。
星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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