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协定》第24条第2款所说的“提供设施”应当由日本政府财政负担,该项规定的适用范围应当扩大到“代替设施”。 当时,这涉及日本本土的板付机场(现在的福岗机场)返还问题(不是全面返还,由美军使用的基地改变为由日本政府管理、美军在一定条件下使用的基地)、王子医院、富岗和追浜补给基地的一部分,横滨市内的陆军调配事务所、岸根陆军医院、新仓仓库、立川基地的空军设施。 美国太平洋陆军司令部准备将这些设施返还日本,同时也在筹划怎样向日本政府提出建设替代设施的问题。他们认为,这些替代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返还冲绳协定,这将减少驻日美军的财政负担。 例如,美国在返还冲绳的过程中,在返还位于那霸市北部的牧港住宅区时,其替代住宅区的建设,就是按照《美日地位协定》第24条由日本承担的,而不是由“基地转移费”支出的。另一方面,在“基地转移费”及相关经费的问题上,美国政府又将其与《美日地位协定》第24条第2款规定区别开来。在《财政谅解备忘录》中,没有明确开列“基地转移费”的具体项目,美国政府特别是国防部一直认为这意味着由美国政府自由决定其使用用途,返还冲绳过程中的基地转移费及其他费用,不应当受《美日地位协定》第24条第2款的限制。 换言之,《财政谅解备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