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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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32069100/answer/1596542393日前,河南卫辉多名家长称,第六完全小学附近两家文具店卖电子烟给小学生,20元至25元一根,一个班发现10余学生都有购买。网上的视频中,家长怒斥文具店毫无底线,担心影响孩子健康,盼重罚。对此,卫辉市工商局回应,目前正在调查中。
视频中家长们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这些小学生不到十一二岁,正处在身体发育的阶段,却相互“传染”地吸起了电子烟。而提供购买便利的文具店,不顾负面健康影响,发财发到未成年人身上,完全是昧着良心赚黑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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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尽管一些电子烟商家在宣传时将它包装成健康产品,甚至是戒烟的替代品,但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电子烟中含有的尼古丁,哪怕用雾化手段吸入,同样对人体有害,这一点已经为世界卫生组织所明确,所以更别说向未成年人兜售了。
由于电子烟的时尚的潮流定位,最近几年来,在年轻人包括中小学生群体中,它的流行度不断提升。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初中生电子烟的使用率,从2014年的1.2%提升到2019年的2.7%。
而且注意,在未成年人电子烟使用率提升的同时,电子烟的行业发展,也是乱象丛生。从原材料选择到质量控制可谓参差不齐,一些产品为了吸引用户,还会采用各种添加,改变电子烟的口味和成分。这样的三无产品被兜售给小学生,对其身体健康无疑有很大的潜在危害。
正因如此,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明确要求,“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2019年,两部门再次下发《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对上述要求进行了重申。
另外,此前修订的《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同样提到,“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含电子烟)”。那么在三令五申的前提下,为何商家还敢冒险赚黑心钱?当地工商部门回应称展开调查,但在此之前,对公开销售行为为何没及时发现?监管执法是否存在失职?


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了切断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渠道,很多地方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基础上,设置了学校周边50米或者100米内不得有烟草制品销售点的规定。但由于电子烟是新事物,不同于传统卷烟,在产品定性上存在模糊之处,这给一些商家向未成年学生公开销售电子烟提供了底气。
法律层面对电子烟缺少明确界定,衍生的问题不止于此。像此前的两次《通告》都禁止网店销售电子烟,但在一些电商平台,变换关键词仍然能够搜索购买到。这也是因为电子烟尚未被纳入传统烟草管理体系——如果归属烟草,就属于特许经营的范畴,需要专卖许可证。
所以,针对不断曝光的类似案例,加大监管执法、惩罚力度很有必要,但远远不够。电子烟在未成年学生中流行,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哪怕学校周边没有购买渠道,他们也能通过网购的方式轻易获取。
因此在切断购买渠道外,还得进一步明确电子烟产品的法律定性,在此基础上来确立经营管理规范,树立法律红线。而明确电子烟的归属,不仅能够让执法更有依据,让管理规范跟上电子烟行业的发展速度,还能解决不少争议问题,比如公共场合要不要一律禁止电子烟。
不管怎么说,按照疾控中心的调查数据,未成年电子烟烟民数量,还在不断增长。在这种前提下,要加大对线上线下的执法力度,也要进一步消除电子烟管理的模糊地带。总之,绝不能任由无良商家将赚黑心钱的手伸向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