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贽(754年-805年)字敬舆。苏州嘉兴人。父亲陆侃曾任溧阳县令,早年逝去,受母亲韦氏教育长大。十八岁以博学宏词登进士第,历授华州郑县尉,渭南县主簿,迁监察御史。
唐德宗即位,召为翰林学士。建中四年,泾原兵变,德宗逃奉天,期间诏书草拟多出陆贽之手,唐德宗发布的《奉天改元大赦制》即由陆贽起草。贞元八年,中书侍郎同平章事窦参获罪,陆贽顶替。期间曾上疏反对两税法,指出两税法有七弊。屡次在朝堂力陈户部侍郎裴延龄所作所为的不宜之处。贞元十一年(795年),遭裴延龄诬陷(煽动军心),陆贽、盐铁转运使张滂、京兆尹李充、司农卿李悉数贬黜,陆贽在忠州十年,与李吉甫友善,深居简出,抄集药方成《陆氏集验方》五十卷。永贞元年(805年)唐顺宗即位,下诏召回陆贽、阳城、郑余庆。诏未至而卒,时年五十二,赠兵部尚书,谥曰宣。他著述多种,流传有《翰苑集》。